第23節(第2/5 頁)
不是還開著燈都看不見。馮之玄重新躺回了床上,想再聽聽樓上有沒有動靜。但這之後,就再也沒有絲毫動靜了。百分之八十是自己魔怔了,馮之玄想著。就這樣想著想著,馮之玄睡著了。
第二天早晨七點,天色已大亮。馮之玄被鬧鈴吵醒了。因為單位要求所有人必須七點半之前到崗,所以他已經習慣早起了。簡單梳洗之後,馮之玄騎車去上班。在開電動車鎖的時候,馮之玄想到了昨晚的聲音,他下意識地抬頭看了一眼三樓的陽臺。
燈居然是亮著的。可是天明明已經大亮了呀,不行,得上去看看。
馮之玄跑到三樓,趴在門上聽了聽,完全沒有動靜。
可是他們家裡的燈是亮著的呀。馮之玄嚥了咽口水,鼓起勇氣敲了敲門。
依舊毫無動靜,甚至連嬰兒的啼哭都聽不見。
出門了嗎?馮之玄想。忘了關燈?那也不對啊,那麼小的嬰兒,家裡人怎麼可能大清早就帶著出門啊?這不符合常理啊。
他又敲了幾次門,家裡依舊是一片寂靜。聯想起昨晚似有若無的尖叫聲,馮之玄的心裡湧起了一絲不安。
馮之玄重新下樓,在電動車旁邊踮起腳往樓上看,可是並看不到什麼。於是,他騎車到小區大門的保安處,把事情的前因後果和保安說了一遍,希望保安可以幫助他聯絡三樓的業主。
保安是個六十多歲的老頭,歪戴著保安帽,以“葛優癱”的姿勢躺在保安室破舊的沙發上,眯縫著眼睛,聽完了馮之玄的話,說:“你這人是不是電視劇看多了啊?而且,這三樓的人和你有什麼關係啊?真是狗拿耗子——多管閒事。我有的是事情,可沒時間陪你玩。”
在保安室裡碰了壁,馮之玄依舊放心不下。想來想去,他掏出手機,撥通了110。
“嘿,這種感覺真帶勁。”大寶說。
勘查一組的辦公室裡,大家都在回味著兩天前離開英城市的場景,所有人都依舊沉浸在濃濃的成就感當中。
在英城市放火大案破獲後,我們跟隨辦案的刑警支隊重案大隊民警一起,押解犯罪嫌疑人呂芳到案發現場,對現場情況進行指認。這是所有案件破獲後都必須要進行的一項工作,一來是進一步固定證據,二來也是確定案發過程,為進一步提取物證、總結現場重建得失提供依據。
我們對呂芳的情緒是矛盾的,一方面同情她的悲慘境遇,另一方面,她卻因為前夫的為富不仁而做出錯誤的行為,造成了這麼嚴重的後果。至少三名無辜的孩子不該就這樣結束生命。
我相信,周圍的居民也都是這樣的情緒。
所以,我們在圍觀群眾這種複雜眼神的注視之下,帶著呂芳走進了現場警戒帶。
因為作案過程非常簡單,所以指認現場的過程僅僅持續了十幾分鍾,我們就重新回到警車之上返程。在車輛緩緩發動的時候,圍觀群眾中不知是誰開始鼓掌,緊接著,現場周圍爆發出了雷鳴般的掌聲。
隨著掌聲的響起,群眾複雜的眼神慢慢地變得堅定,他們選擇了“法律上的正義”。
在夾道的掌聲中,我們緩緩地駛離。
雖然天天出勘各種命案現場,但享受這種待遇還是第一次。所以,我們激動的心情經久不息,甚至回來平復了兩天,心情還是異常地激動。
“你們知道嗎?我在實習期的時候,有一次去一個農村派出所,想讓民警帶我進村子去了解一些情況。”陳詩羽說,“沒想到民警竟然拒絕著裝帶我去,說什麼穿了警服會引起一些誤解。我當時就納悶了,‘從群眾中來,到群眾中去’難道只是說得好聽的嗎?”
“確實有些基層單位和群眾關係很僵。”我說。
“所以啊,這次我就覺得特別暖心。”陳詩羽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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