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六四章 明確bh的定位(第3/5 頁)
面。
“如果你是這麼考慮的,那pbh內地公司的拆分到是容易了很多,乾脆只將公司裡的內地研發團隊拆分到英豪去,那些燈塔籍外派過來的研發人員,就大部分還留在pbh裡面,要麼轉移到生產管理崗位,要麼就調回到燈塔去。”
pbh內地公司裡面有不少從燈塔派過來的技術人員,這主要是當初pbh內地公司成立的時候,基礎的技術體系都是來自燈塔,需要這些技術人員,將這些技術真正的轉移到內地來。
但經過兩年多的運營,內地的研發人員,對於從燈塔轉移過來的基礎技術,已經吸收消化的差不多了。後續的技術研發,也並不一定再需要那麼多的燈塔籍研發人員。
與其費事的要說服這些員工去英豪工作,不如干脆讓他們在pbh內部轉崗。
陳兵對這個方案,也馬上表示了贊同,“這樣可以,內地員工只要各方面的待遇不變,轉移到英豪來,還是比較容易接受的。”
兩人商量到這裡,關於pbh的調整方案,也就差不多商討完了。對於pbh的調整不算太大,只是調整一個技術研發部門,並且回收了pbh持有的啟航公司股份。
這種調整之後,英豪的半導體裝置研發部門,就徹底的切斷了與燈塔的直接聯絡,從此就要真正的走上主要依賴自研的道路了。
這也是陳兵一直以來,吸收海外技術的主要策略。
陳兵在收購海外技術的時候,最關注的從來不是技術的領先性,而是更關注一些基礎技術的完整性,有了這些比較完整的基礎技術,內地的研發團隊就可以以此為基礎,開展更深入的研發工作,逐漸建立起自己的技術體系。
燈塔一向是相當霸道的,不管誰的產品,只要技術中,包含了來自燈塔的先進技術,他就會來指手畫腳一番,因此陳兵更注重,在一些基礎的東西上去進行自研,這樣受到燈塔約束的機率才最低。
當初組建bph的時候,主要就是為了獲得RcA半導體部門的那些基礎技術,這兩年多,其實半導體相關的技術,該轉移回來內地的,已經轉移回來了,當初收購RcA半導體部門的基本目標,也算基本達成了。
陳兵把趙平找回香江,為的當然不止是調整pbh半導體內地研發研發的事情,而是想要藉助這次機會,將pbh的定位徹底調整到位,與英豪形成密切的配合。
“教授,pbh是在RcA半導體部門的基礎上,組建而來的,之後以這個為基礎,拓展出了不少新的業務。我們今天就把幾個業務,都完整規劃一下吧。”
“我也正有這個想法,pbh在半導體相關業務上,與英豪交叉重疊的東西不少,確實需要再完整規劃一下,避免資源的重複投入和浪費。
我們一項一項來吧。”
“那就先把半導體裝置的事情先聊透。
這次調整完畢,英豪會有一個自己的半導體裝置研發部。英豪的半導體裝置研發部,將主要針對我們英豪自己的裝置需求進行技術研發,不直接對外進行任何的產品銷售。
而裝置研發部的生產需求,主要依賴向外部尋求委託加工。合作伙伴,可以是那些國際的裝置供應商,也可以是內地的加工配套廠。
pbh是憑藉RcA的技術,先進入了清洗裝置的市場,之後再向其餘的裝置進行開拓的,除了在內地有個獨資公司,還在荷蘭持股了阿麥專案。
pbh的裝置業務,包括控股的那個阿麥專案生產的光刻機,都是以國際市場的開拓為目標。這裡當然也包括了我們英豪的海外半導體工廠。
未來英豪的半導體裝置研發部和pbh,在裝置領域,會各自都有一個研發部,雖然相互獨立,但在技術研發上,卻可以進行密切的溝通,相互的配合,而
本章未完,點選下一頁繼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