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二八章 dw未來的新技術路線(第3/5 頁)
,很難說清哪一種技術路線,更有優勢,這個時候其實就是技術供應商之間,在進行商業博弈了,最後往往是贏者通吃市場,負者血本無歸。
參與進行業標準的制定,雖然做不到對利益的壟斷,但卻是已經在這種利益之爭中,搶先佔據了有利的位置,而參與不了標準的制定,則很容易落入被動的態勢。
獲得標準制定地位,就像在江湖上獲得威望一樣,有時候雖然看起來有些“虛”,但在關鍵的時刻,往往能夠帶來非常重大的作用。
Ibm在1981年推出了pc產品,之所以被諸多的廠商進行大規模仿製,其實就是因為Ibm依靠在計算機領域的影響力,確定的了pc的標準框架。
這些標準,很快成為了行業通用的標準,使得各家廠商生產的部件,可以在這些標準之下,被便利的銜接起來,能夠組成一個產品系統。
這種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,隨著行業技術的演進,各種新技術的提出,這些標準就一直在被不斷的最佳化,引入新的更先進技術。
行業標準從來不是哪一家廠商能夠獨家壟斷,Ibm也最多是在制定行業標準的過程中,有更多的話語權。
而能夠參與近這種標準制定的,都是各個領域的領導廠商,小廠商根本沒有參與的資格,只能成為標準的被動接受者。
英豪經過兩年的發展,已經成為了個人計算機產業中的前三強,其實已經有了參與進這些標準制定的資格。
尤其是英豪的作業系統,已經明顯超越了競爭對手,成為了這個領域的技術領先者,這也讓陳兵有了向Ibm提出要求的底氣。
英豪的這種要求,可不是向Ibm進行挑釁,而是向Ibm表達了深層合作的意願。
制定行業標準,很多時候就是這些行業領導者,在私下裡達成利益分配的相互妥協,從而避免雙方在市場上大打出手,弄的頭破血流。
計算機產業是發源於燈塔的產業,整個行業的反展也是由燈塔主導的,能夠參與行業標準制定的,也都是燈塔科技體系內的公司。
英豪主動要求加入行業標準制定中來,從某種意義上,也是表示願意接受燈塔電子科技產業的“招安”,願意主動融入燈塔主導的產業體系,而不是另搞一套與燈塔體系相對抗。
加入行業標準制定這種事情,不是前來洽談軟體授權的一個部門副經理,能夠有決定權的,陳兵也只是透過他的口,給Ibm的高層代句話而已。
陳兵與這位副經理,直接就簽署了相關的協議,並沒有把加入行業標準制定,作為授予作業系統的軟體許可的談判籌碼,也完全沒有必要。
英豪與Ibm有競爭關係沒錯,但雙方的競爭還是在可控的範圍之內,遠遠沒有達到你死我活的程度。
作為計算機行業曾經的壟斷者,Ibm可以說舉世皆敵。陳兵領導的英豪,也只是諸多Ibm競爭對手中的一個而已,陳兵相信,該合作的時候,Ibm也不會硬要保持敵對。
英豪對Ibm授予了作業系統軟體許可,是雙方在一定範圍內的媾和,但這種媾和也只是暫時的。
這一次,不過是Ibm被英豪的提前佈局,打了一個措手不及,Ibm來謀求英豪的軟體許可,也不過是權宜之計,未來在這個領域,至少還要再較量幾次,才能真正定下競爭格局。
還是那句話,英豪不是微軟,Ibm願意採用微軟的系統,是硬體廠商與軟體廠商之間的合作。
而英豪公司是Ibm的競爭對手,除非是英豪的作業系統,已經取得了無法替代的穩定地位,否則Ibm一定會嘗試用其他的作業系統,來替代英豪的wINdowS。
至於Ibm未來會推出什麼樣的系統,此時陳兵已經完全無法猜測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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