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 陽宅地相上(第6/20 頁)
後上元。
嘉靖四十三年以後中元。
男上元甲子起一位即坎即寅。
中元甲子起巳位即巽。
下元甲子起兌位即申。
以上逆數,男五寄坤宮。
女上元甲子起五位即午即中。
中元甲子起二位即卯即坤。
下元甲子起八位即酉即艮。
以上順數,女五寄艮宮。
先分上中下元,以跳澗訣數至何宮生人,即於此宮起遊年八卦,數至吉星得地處,宜居住開門。
兇星宜碾磨豬圈之類。
起例的基本辦法是男從所在福德官逆數,女從所在福德官順數。
明朝弘治十七年(公元1504年,甲子年)甲子以前為上元。
明朝弘治十七年甲子以後為中元。
明朝嘉靖四十三年(公元1564年,甲子年)甲子以後為下元。
男子在上元甲子起一位也就是坎官或說寅位。
在中元甲子起巳位亦即是巽宮。
在下元甲子起兌官亦即申位。
以上逆數,男逢五位(午位中官)則交通移至二位坤官。
女子在上元甲子起五位即午位即中官。
在中元甲子起二位即卯位即坤官。
在下元甲子起八位即酉位即艮官。
以上順數,女逢五位(午位中宮)則變通移至八位艮官。
先分清上、中、下元,然後以《野馬跳澗訣》數至屬哪一官生人,即於此宮起遊年八卦(即以變爻的方式來推導宅主人的命數與屋宅方位配合的吉凶)。
數到吉星所屬的方位,便適宜於居住和開門;如果是兇星所屬的方位,便只適宜於安置碾磨豬圈之類設施。
且如上元甲子,宅主甲寅年生,一宮寅上起甲子,逆數跳人離宮戌上起甲戌,艮宮酉上起甲申,兌宮申上起甲午,乾宮未上起甲辰,中宮午上起甲寅,是謂中宮生人。
中宮寄坤,以坤宮生人主之遊年,起坤,天、延、絕、生、禍、五、六,福元、門路按圖定之則吉。
且如上元甲子,宅母甲寅年生,五中宮午上起甲子,順數乾宮未上起甲戌,兌宮申上起甲申,艮宮酉上起甲午,離宮戌上起甲辰,坎宮寅上起甲寅。
是謂坎宮生人主之遊年,起坎,五、天、生、延、絕、禍、六,福元、門路按圖定之吉。
且如中元甲子,宅主乙丑年生,就從中元甲子起巽,逆數乙丑到震,是謂震宅生人。
主之遊年,起震;延、生、禍、絕、五、天、六。
福元、門路按圖定之則吉。
且如中元甲子,宅母丙寅年生,就從中元甲子起坤,順數丙寅至巽,是謂巽宅生人。
遊年起巽,天、五、六、禍、生、絕、延。
福元、門路按圖定之則吉。
客有詰予者,日:“子之以福元定東、西四位宅圖也,信以人之生年為主,不以宅向為主矣。
若父年東四位生人,而子年則西四位;兄年西四位生人,而弟年又東四位。
則父宅子何以居?而兄宅弟何以居乎?”日:“此自有截路分房法在也。
凡宅,大門但取遊年一法,應以家長為主。
然大門非能盡主一宅之兆。
由大門入,凡有一牆、一門隔蔽,皆當從所開門起。
且如至儀門處,便當從儀門算起,儀門外一層房已不在數內。
況居各院開各門,自是各隨生年定居。
此一宅分各院之法。
即有一父四子八孫,亦惟各修其福德所宜。
震、巽、坎、離生人則修東四位一院,乾、坤、艮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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