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武人喚真 鬼市鹽令(第3/3 頁)
十多年,凡事利害輕重,能比田家人看得深一些、遠一些。
田貞心裡和父親一樣,存著僥倖,只盼早點把貨送到,這事就與田記無關了。可是,江湖兇險,真能這麼容易脫身嗎?田貞自己也不知道。她看著沈恬堅定、關切的眼神,道:“依沈大哥之意,我們該如何做?”
沈恬把自己的想法大略說了說。田貞聽完,沉思良久,未覺不妥。同坐一桌的兩個鏢師,常年跟著田貞走鏢,深得沈恬和田貞信賴,也早有默契。沈恬和田貞交談時,他們只管隨意吃喝說笑,既掩蓋了沈恬和田貞的聲音,也不易引起旁人注意。
田貞吃了兩口飯,又想起剛才小五說的話,問道:“沈大哥,小五說的冂火令是何物?”
田貞江湖閱歷尚淺,沈恬常常給她講江湖中的事,這樣的閒談讓沈恬覺得心暖。
大唐“坊”“市”分離,民居在“坊”,買賣在“市”。坊和市都用高牆圍隔、定時啟閉。依唐律,物貨交易須在“市”內,還有諸多行規。非州縣之所,不得置市。
貞觀以來,大唐物產漸豐,“市”以外的私貨交易日盛。沒有入“市”的私貨交易違反大唐律法,見不得光,江湖中稱為“鬼市”。
鬼市交易沒有牙人捏價說合,便有了各種交易手段。量大的物貨交易多用憑信。冂火令便是鬼市中私鹽交易的憑信。
當朝不禁私鹽,通鹽池鹽井,任百姓煎煮,也不課鹽稅,但須按律販賣,在鬼市中發賣私鹽違反大唐律令。絕大多數的私鹽粗雜澀苦,但冂火令發賣的鹽是白鹽,鹽色潔亮、細膩甘鹹,乃鹽中上品,較之官鹽更純細,江湖中稱為“火鹽”,富戶豪右、甚至士族高門皆喜食火鹽。
私鹽按品質每鬥約十至二十文,而火鹽每鬥至少三百文。持冂火令者,買鹽每石兩貫,每石火鹽坐收一貫利。每歲收十萬石,能獲利十萬貫。如今征戰連年、世道多艱,江湖中的偏幫小派更是營生困難,火鹽之利自然引得江湖各派爭搶。黃沙幫不過僻壤小幫,哪有實力爭得冂火令?背後必有更大的勢力。
大唐天下分十道,冂火令也鑄了十道,令牌用生鐵鑄成“冂”型、飾火焰紋,故稱為“冂火令”。十道十令,憑令取鹽,但至今無人知曉火鹽出自何人、用何法煮取。江湖中給他取了個“火鹽王”的名號。因“鹽”同“閻”音,時間久了就叫作了“火閻王”。
沈恬和田貞一邊吃飯一邊輕聲說話,沈恬眼睛悄然掃視著堂廳裡的每一個人。在這看似平靜的腳店裡,他嗅出了極危險的氣息。江湖和沙場,讓他的每一個感官、每一寸肌膚都對危險極為敏銳。
今夜的谷川腳店,一場大戲正在上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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