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 還要打(第2/2 頁)
金。
獎金是由是鼎盛貿易商行贊助的,也就是陸英俊的商行。
這樣一搞,一場對賭,成了一場合理的比試。
筆試地點設定在了潘家園大集,方形的擂臺已經搭建好了,都是按照拳擊的規矩來的。打的時候不許打後腦,不許打脖子,不許打褲襠,不許打後腰,不許打後背。最關鍵的是,拳擊不許用腿進攻。
說心裡話,我也不善於用腿攻擊。因為用腿的話,自己很容易失去重心。腿主要是用來移動身體的,攻擊最主要的手段還是要用手和肘部。
不過拳擊的規則除了拳頭,不許用肘部。
其實不用腿的規則我能理解,但是不讓用肘就有點理解不了了,難道是怕打死對方嗎?
我是不想和他打這種對則的比賽的,明顯就是我吃虧。
另外,我也不願意戴上那柔軟的拳套,戴上之後就沒辦法抓了啊,也沒有辦法摔。
蕭安說:“簡直不要臉,我們也沒答應和他打拳擊啊!他願意打拳擊就讓他自己打拳擊好了,我們想怎麼打就怎麼打嘛!”
我說:“到時候他會說我犯規,判我輸。這陸英俊是啥人你又不是不知道,他這人一點不仁義。”
“但是這麼打,你能贏嗎?”
我想了想說:“我試試吧,大不了輸了就退婚,無所謂嘛!”
蕭安點點頭說:“確實也是無所謂,輸了無非就是輸了而已。也沒損失啥子。”
三天後,我就是抱著這樣的心態去應戰的。
這天的天氣特別好,天氣晴朗,白雲縱橫。
潘家園大集已經圍滿了人,陸英俊租用的場地應該沒少花錢,市場管理員全體出動維持秩序,連當地派出所的同志都來了。
人多事情就多,什麼人都有,比賽還沒開始,警察先抓走了一波小偷。
北平城很久都沒有這麼熱鬧了,上次這麼熱鬧還是開國大典的時候。
最奇葩的是,這次比賽竟然不只是我和陸英俊。
本來我以為只有我倆呢,想不到除了我,竟然還有很多武林高手參加。
有練八卦掌的,有練太極的,還有練詠春的,有練形意拳的,有練八極拳的,還有練金鐘罩的。
個頂個還都舉著旗,以代表隊的形式坐成一排一排的。
有點舞林大會的意思。
就我沒有旗子,我也沒有椅子,還好蕭安帶了小馬紮過來,我倆一人一個,坐在了八卦掌大師的旁邊。
這次的獎金可是有五十萬美金,誰要是打贏了,可就能全拿走。但是我想不到的是,為啥陸英俊要組織這麼多人過來。
難道他還有別的算計?
這個姓陸的,到底要做些啥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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