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 囂張的本錢(第1/2 頁)
拳擊有個奇怪的規則就是對方倒地之後就不讓打了。
所以這些練武術的就有了想法,這樣的話完全可以用腿啊!我用全力踢他一腳,即便是我倒地了,也不允許他上來按住我用拳頭砸我,這豈不是白佔便宜嗎?
我覺得在拳擊的規則裡,不讓用腳丫子踹,踢,都是合理的。因為一旦用腳丫子踹,那就必須廢除倒地不許打的規則。不然誰不踹啊!腿多長啊,反正踹到了就賺了,踹不到即便是被放倒了,自己再爬起來就是了。
反正倒了也不讓打。
在自然界裡可不行,人要是面對狼群和野豬,一旦倒了可就再也爬不起來了,所以在叢林裡和狼群搏鬥,絕對不敢用腿。最好的辦法是用刀。
我什麼都不說,不過練傳統武術的那些大老闆都有話說,他們覺得用西方的拳擊規則比武對他們來說是一種限制。紛紛要求去掉拳套,允許踹,摔等技巧。
不過大家都同意倒地之後不許再打,那些禁忌部位不許打。
說白了,都怕死。
我本來以為陸英俊不會同意,想不到他竟然同意了。
陸英俊做事總是出乎預料,他到底要做什麼呢?
蕭安說:“這小子這是想揚名立萬啊!”
我說:“這傢伙一舉兩得啊!他要把這五十萬美元的作用發揮到最大化。”
蕭安說:“我覺得組委會應該會把參賽者分兩組打對抗。”
蕭安猜錯了,組委會用了最簡單的比賽流程,打車輪戰。陸英俊第一個上場,接受大家的挑戰,雙方搏鬥,一直到倒下一個,或者另一個認輸為止。
每一場之間可以休息半小時,用來喝水,吃東西。
蕭安在我耳邊小聲說:“這傢伙就是要揚名立萬,他倒是好算計!”
“安姐,你覺得這些武林高手是陸英俊的對手嗎?”
“肯定不行噻!我們的大多數武術都是強身健體,表演性質更多!但是西方的拳擊那可是實打實的實戰拳法。”蕭安嘆口氣說:“這群人覺得可以摔,可以踢就能贏拳擊,那是想多了噻!”
我說:“要是陸英俊被摔倒之後,直接鎖喉還是有機會。”
“你別忘了,倒地就不許打了。”
“是啊,比試就比試,還有這麼多的規則。”
蕭安解釋道:“倒地之後再打,是要出人命的。鎖喉就更不行了,搞不好一下就把脖子給勒斷嘍!”
賽前還有新華社的記者來採訪陸英俊。
記者是個穿著格子衣服的姑娘,長得還行,就是有點黑,應該是以前的戰地記者。她還有倆大紅臉蛋,看起來挺喜慶的,就像是年畫裡的大胖丫頭。
她拿著個本子問:“請問陸先生,你覺得自己能過幾關?”
陸英俊呵呵笑著說:“我能一直打,一直打穿。今天來的諸位誰要是不服,可以隨時報名參賽,這五十萬美金可是就擺在這裡等著諸位呢。覺得自己行的,儘管上。不過,有個條件,報名費需要一千萬人民幣。”
一千萬人民幣聽起來挺唬人的,其實也就是一百塊現大洋。
一百塊現大洋聽著不多,但是對於一般人來說,拿不出來。這麼說吧,我那套大宅子現在賣的話,也就是價值兩千現大洋。
有能拿出來的,但是又不能打,所以報名的根本就沒有。
蕭安小聲說:“要不是你參賽,我肯定報名。”
“你有把握?”
蕭安搖搖頭說:“這傢伙有幾把刷子,要是動刀子,或者上戰場,我有百分百的把握把他撂倒。但是在這麼多規則下,我只有三成把握。他打中我一拳,我就徹底暈過去了,我打他一下,他根本不當回事。這小子實在是太強壯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