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4章 單章 說一下最近發生的一些事情(第4/8 頁)
被施暴者活活打死,打殘。
施暴者假惺惺的說一句失手了,然後旱哭一會,賠點錢,坐幾年牢了事。
那時候的種花家,基本不存在正當防衛。
除非完全按照我上面說的那樣,在受到攻擊時反擊。
打退敵人之後,等敵人去找武器,咱繼續第二輪。
反正就是不能追擊,而且反擊時,必須有個度。
不能對加害者造成過重的傷害,否則會被判定為防衛過當。
不知何時,法律反而成為了加害者的護身符。
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,民眾才有底氣保護自己不受侵害。
現在是法治社會,一切都要看法律辦事。
法律是自由的枷鎖,同時也是民眾的護盾。
但是這個護盾,壞人也能拿來用……而且因為壞人的工作性質,他們必須知道如何傷人才能夠致傷不致殘。
反過來利用法律做護盾……所以法律在很多時候給人的感覺,反而更像是壞人的護身符。
出現這種情況,我只能說流氓不可怕,就怕流氓有文化。
要是有誰被勒索錢財,你們完全可以用手機錄音,假裝害怕的引誘霸凌者說出類似搶劫,打死你等關鍵證詞。
然後直接報警。
只有讓小混混們知道你不好欺負,欺負你的成本變高了,他們才會有所收斂。
當然,這樣做也存在激怒小混子,讓他們生出,“反正老子未滿14歲”之類的念頭。
在我看來,做任何事情都是有風險的。
比如呼吸被嗆死,吃飯喝水有可能被噎死,出門可能被車撞死,玩電腦可能被電死,走路可能被摔死等等等等。
做任何事情之前,先想清楚後果,自己能不能承擔,發生事故之後,又要如何保護自己……想清楚之後才去做。
這叫謀定而後動。
閉著眼睛莽上去的,那叫有勇無謀。
創造奇蹟的大多是這類人,因為他們有勇氣和行動力。
一旦成功,他們便是有勇有謀的代表。
但是這類人中,頭破血流的更多……
最近網路上對三惡魔執行死刑的呼聲都快把天捅破了。
有孩子的人人自危,沒孩子的也要慎重考慮是否繼續生孩子。
畢竟這個世界並沒有那麼美好。
這個案子的判決註定會改變很多東西。
我昨天看到一條影片,一個小孩偷了超市的東西,店長把小孩偷東西的影片給家長看。
家長態度很囂張的說,她的孩子是未成年,不到14歲,殺人都不判死刑,偷東西算什麼?你有沒有常識?
這就是連鎖反應,這就是為什麼大眾呼聲要重判的原因。
如果是往常,大家肯定是吃瓜看戲的。
然而這一次不同,因為這一次的事件若是處理不好,全天下14歲以下的小孩都有可能成為潛在的殺人犯。
因為他們的思想裡有一個根深蒂固的常識,那就是14歲以下,殺人不用償命。
事實上曾經出現過快滿14歲的小鬼組團殺人的案例。
原因是幾人聊天時聊到未成年人保護法裡規定,不滿14歲,殺人不判死刑。
他們想試試,然後就試了……最後果然沒判死刑。
他們走出法院時,不約而同的露出了果然如初的笑容。
請不要懷疑這個事件的真實性,人性沒你們所想的那般美好。
基本上所有人在看到這個新聞的第一時間就是,喲呵,又出命案了,這三個小鬼好狠的心啊,虐殺同學,提前挖坑……
這種壞種當然是要槍斃的,我們支援槍斃,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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