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窮途末路(第2/2 頁)
”
“從監控看,那把長刀應該是管制刀具吧。”
“是的。”
“還有,陳龍有犯罪前科嗎?”
瀋海轉身,從辦公桌上拿出一疊資料,接著遞給了林意。
“他因刑事犯罪入獄共計 4 次,刑期累計超過 10 年。他涉及盜竊罪、敲詐勒索罪、尋釁滋事罪、故意傷害罪。其中有一次,他使用摺疊刀與他人互毆,還導致對方人體輕傷。”
“這……這不是個禍害嗎!”王梅激動地站了起來,打斷了林意和瀋海的對話。
“但是……陳龍除了有犯罪前科,還曾獲得過見義勇為的榮譽。”瀋海丟擲了這顆“炸彈”。
王梅晴天霹靂般跌坐在沙發上。
“那這樣,對我哥豈不是很不利。”
“嫂子,司法調查就是要把這些都摸清楚,審理案件也應該以事實為依據。”林意並沒有亂了方寸,反而一臉從容,“人性本就是複雜的。”
瀋海多看了林意一眼——年紀輕輕,所卻對人性有如此深刻的見解。
看來,這丫頭這些年是經歷過什麼。
“沈師兄,就你目前掌握的情況,這個案子最後的調查走向會是怎樣?”林意放下手中的資料,抬頭看向瀋海。
“這個案子爭議很大,有人說是「正當防衛」,有人說是「防衛過當」,對王楠最不利的情況是說他涉嫌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」。”
林意搖了搖頭。
瀋海看出對面的姑娘並不認同最後這種說法。
“林意,我想聽聽你的意見。當然,你必須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。”瀋海誠懇地看著她。
“沈師兄,我非常理解為何有人會主張“故意傷害致人死亡”這種說法,但我實在難以苟同這種觀點。這些人僅僅是生硬、死板地透過“摳字眼”式的方法去解讀法律條文罷了。那麼法律究竟是什麼呢?它實則代表著社會公共秩序與良好風俗習慣,更確切地說是人類內心世界的真實寫照。
在審理此類案件時,理應更多地站在雙方當事人各自的立場上去思考問題。王楠自小就與陳龍同在一個大隊裡成長,對於陳龍這個人的性格特點可謂相當瞭解——飛揚跋扈、不可一世便是其最顯著的標籤。尤其是自從陳龍的養父因公犧牲之後,他竟然將所有責任統統歸咎於王楠身上……”
:()重生後,冰山軍官讓人慾罷不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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