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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3章 千金買馬骨(第1/2 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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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域荒原

某個稍微大一點的小土坡後面。

那根被譽為“如意金箍棒”仿品的大鐵棒,被架在一根巨大的燒烤架上,完美的詮釋了這根大棒的質地,著實不錯。

一群荒狼族的天才們,一起化成了半人半狼的模樣,整齊的圍成了一個小圈,滿眼豔羨的看著忙碌的何良辰和郎千諾。

狼族天才中實力最強的那位,名叫狼大蕎,跟何良辰相處了一段時間後,成功的將它們這個小群體的頭目位置,拱手讓給了何良辰。

“何老大,這是什麼?”

狼大蕎好奇的拿著何良辰取出來的調料。

“那個啊,那是胡椒粉,待會烤好了,撒上一些,味道嗖一下,就上來了!”

說完何良辰看了一眼在一旁忙碌的郎千諾。

“快,再來一張烈火符,火有些小了。”

擼起袖子,用力翻著大棒上串著的一匹紅棕獨角馬頭領的何良辰,耐心的為一眾狼崽子講解起這些調料的作用。

至於烤架上的那匹紅棕獨角馬,也是大有來頭,此妖個頭足有兩丈半那麼高,身長更是足有五丈。

此妖雖生得像馬,卻跟馬扯不上什麼關係,而是一種雜食性妖獸,且生性兇猛,最關鍵的是,此妖發起瘋來六親不認,啥都吃。

可惜的是它和它率領的種群遭遇到了何良辰和一群荒狼崽子。

最終這匹英勇無匹的紅棕獨角馬,便成為了何良辰他們燒烤架上的食材。

自從去了荒狼部族之後,何良辰,不,是郎千諾,就徹底的沒了後顧之憂。

喜歡吃妖的陋習也如同傳染病一般在一群狼崽子之間迅速傳播開來。

這一路北上,登上他們燒烤架上的來賓,已經不止紅棕獨角馬這一位。

旁邊,剛邁入妖丹期的狼小蕎對調料的興趣不大,它更喜歡聽何良辰講故事,繪聲繪色的故事。

狼小蕎乃是狼大蕎同父異母的兄弟,年齡比郎千諾還要小一些,卻已是三階妖丹期的妖修。

“何老大,今天要講什麼故事,今天吃馬,不如給我們講一個關於馬的故事吧!”

何良辰略作思索,然後點了點頭。

“好,那我們今天就講一個千金買馬骨的故事。”

“上古時期,有一位君王一心苦求千里馬,三年而不得,便命一位近侍帶著一千兩黃金出去尋馬。”

聽到千里馬,狼大蕎有些不解的問了一聲。

“人族的君主竟然捨得花費千金去買一匹一日只可奔騰千里的馬匹?我們剛才圍獵這頭紅棕獨角馬走的時間都不止千里。”

不等何良辰解釋,狼小蕎就先開口。

“凡俗世界的人族與修行者之間存在著天差地別,見識和眼界也有很大差異,不足為奇的。”

何良辰很滿意狼小蕎的表現,於是便繼續他的故事。

“三月後,近侍得到了一條千里馬的訊息,便親自去找,當他抵達時,馬卻已死。不想空手而歸的近侍便用五百兩黃金買下馬骨,帶回來交於君王。”

隨著故事的延續,何良辰手中的幻影也想不斷切換。

“看到那副馬骨,君王勃然大怒,怒斥其辦事不力,君王一心要求的乃是日行千里的駿馬,內侍卻帶來一副馬骨,莫非想要欺君不成?”

狼小蕎聽完猛點頭,不論是在人族還是妖族,欺瞞首領都是重罪。

何良辰手上的畫面一轉,便出現了那位怒目圓睜的大王。

同時故事繼續。

“近侍卻不急不緩的回答:如果死馬都能值五百兩黃金,那活馬不是更值錢?這個訊息傳開,天下人必知君王愛馬,會爭先恐後帶著千里馬前來讓君王鑑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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踏路真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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