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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三章 爭端(第2/3 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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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的研究成果也是透過多年好努力才取得的,不能就這麼被人“剽竊”了去。

這件事不能這樣算了,一定要把文章歸屬權搶過來!

……

沈光林向來不願意以惡意來揣測別人的。

但是,李老師接下來要做的事情就開始讓人看不懂了。

“沈老師,你從哪裡搞到我論文原件的?你這樣做也太不地道了吧,欺負我一個老同志,我要去校長那裡舉報你!這就是證據。”

李老師果然怒氣勃發了,他晃了晃沈光林的英文版底稿,證據在手,一定要把成果給爭奪回來。

沈光林其實並無懼怕。

作為一名刷論文的職業級寫手,沈光林見識過各種各樣的撕逼大戰。

畢竟,校園並不是真的象牙塔。

有時候,為了一個牛逼的觀點是誰最先提出的,幾十年的友誼都可以毀於一旦。

在榮譽歸屬誰的問題上,但凡是大家所熟知的名人,也都沒有逃過名利圈。

物理學界著名的楊李紛爭就不用多說了吧。

而國內科學界的諾貝爾獎零突破,屠先生的獲獎也是飽受爭議。

當然,這也說明了保留證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

正是因為屠先生把當時的原始材料收藏在自己家中,這才證明了屠先生在青蒿素的發現過程中起到了關鍵作用。

這才有了後來的拉斯克和諾貝爾。

不然,一個三無學者,想獲得承認是很難的。

李老師是從運動年代過來的人,到現在都沒倒下,自然反應很快。

他瞬間就把這件事情的性質定性為:是沈光林“抄襲”和“剽竊”了自己的成果。

這還用說嗎。

沈光林肯定是以某種方式竊取了自己的勞動成果,然後冠上他自己的名字拿出去進行發表。

自己寫的論文就放在抽屜裡,自己多次在課堂上講述過自己的觀點,沈光林肯定是從哪裡“偷”到了,然後進行可恥的“剽竊”。

是可忍,孰不可忍。

其實,沈光林還真的不是剽竊,他是根據已經知道的結論倒推出來的,這是他完全的個人成果,任何一個過程都經得起檢驗。

“行吧,隨便你吧,咱們各自擺證據就是了。”沈光林沒有要退讓的意思。

反正他的論文已經郵寄出去了,等論文發表,這成果就是他沈某人的。

國際學術歷史上,關於“剽竊”的例子也不勝列舉。

比如,一些學者參加某次學術交流活動,偶然聽到了別人隨口講出來的成果,自己回來立刻加工成為自己的發現,然後搶先發表出去,這種事情不要太多。

還好,沈光林日常編寫論文的時候也是非常注重記筆記做記錄的。

這是一個好習慣。

每一個觀點的形成,出自哪本期刊,哪份雜誌,他什麼時候看到的,什麼時候做的摘抄,一一記錄在案。

沈光林從開始寫論文的時候就在防備著跟別人鬥爭了,自己的記錄非常完整,而且時間線都有,不怕爭端的。

而且,他還會故意和別的老師一起探討一下自己論文中的某個小“問題”,別人給出正確見解之後,他自己立刻記錄下來,表示某年某月某日,誰給他提供了幫助,幫助內容是什麼。

好為人師是共性,大家能夠幫上沈老師的忙,自己也很高興的。

沈光林就想著遲早有一天,自己萬一做了一份“好東西”出來,比如,他“偶然”發現了石墨烯,然後被別人強行搶走了該怎麼辦。

現在,沈光林跟李老師的論文偶然碰上了,雖然是意外事件,但也是必然,而且兩個人都沒有退縮的打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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