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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我的爺爺回來了(第1/2 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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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5年,太太去世了,父親和二叔兩個人一起生活,二叔還在讀書。

也是這一年,我的爺爺回來了,不知道是否因為知道自己老孃去世才回來照顧兒子的(兒子都這麼大了,說照顧,有點難為情吧),還是自己想回來就回來了,或者是外面混不下去了才回來的,反正他是回來了。

他不是一個人回來的,跟他一起回來的,有個年輕的婦人和一個幾個月大的嬰兒。

那個婦人,個頭不是很高,但整體看,很是年輕漂亮,操著一口外地口音,軟糯咕噥的,是爺爺的第二個夫人,才二十六歲,僅僅比我的父親大十歲,比二叔大十三歲。

那個懷裡還抱著的胖乎乎的嬰兒,是個女嬰,是他們的第一個孩子,也就是我的姑姑,跟父親和二叔同父異母的妹妹。

回來的一家三口,住進父親和二叔的家裡,堂而皇之的。

原來的兄弟倆,變成了一家五口,住在曾經我太太住過的房子裡,那個七八進院子的第二進,而且他們住在東屋,所謂的主臥,因為爺爺是我父親和二叔的爹,東為長!

父親和二叔住在西屋,只有吃飯的時候他們兄弟倆才會進爺爺和繼奶奶的房間,其他時間都是出工或者待在自己的房間裡。

爺爺回來的時候,帶了東西回來的,只是沒有給父親和二叔“分享”。

東屋的櫃子上,添了一座叮噹響的座鐘,又加了一套刻著花朵和魚鳥的四扇鏡子,還有可以讓水溫熱的暖壺,有拿來泡茶的搪瓷缸子,甚至被子褥子都是新的,而父親和二叔的被子和褥子還是奶奶在世的時候做的。

爺爺從來不去西屋,不去看兩個快要比他還要高的兒子的日常生活。

當然了,父親和二叔的日子總歸是要過的。

回了家的爺爺和父親、二叔比較生疏,只知道父親在合作社裡已經是個壯勞力,二叔在上學,在鎮上,每天走路上學放學,單程十五里地。

爺爺對農事不說一竅不通,也是十竅只通了兩三竅吧,與其去了被人嫌棄,還不如窩在家裡大家都舒心,因此他出去勞動的時候不多,年底能分到的東西也不多。

1956年夏天,三叔出生了,五口變六口,勞力也只有爺爺和父親,繼奶奶提出來讓二叔退學,爺爺沒有同意,其實爺爺不會農活,大部分都是父親在做,不過合作社的人也不敢說什麼,爺爺自身帶著“殺氣”的,這個是別人評價的。

爺爺回來的時候,帶了一些錢的,只有他自己和繼奶奶知道。

爺爺的那個弟弟——我的二爺爺,過繼給了大太爺的那個,家裡已經有了四個個閨女和一個兒子,堂四姑姑和三叔一樣大。

爺爺回來以後,兩家相處還是一般,具體不知道為何。也許爺爺以為堂爺爺應該幫忙我的太太——他們的母親,照顧父親和二叔,畢竟是親侄子嘛!而實際是隻有太太在照顧;也許堂爺爺則認為爺爺應該早點回來的,把兩個孩子那麼小就扔給行動不便的老孃也是不對的,再說了,堂爺爺也認為爺爺也不應該找這麼年輕的媳婦,再生幾個拖累的孩子;總之都以為的對方該如何的兩方都很委屈。

爺爺回來的時候,家裡只有一點糧食,錢是沒有的,兩兄弟能活著就不錯了。

現在一家人,吃飯花錢六口人,日子不說捉襟見肘,但肯定是不寬裕的,或者未來之路是不明朗的,至少比想象的應該差很多。

1956年,村裡組織成立高階社,之前的土地、牲畜、農具都不再給予報酬,無償變成了高階社集體所有,大家只按勞動數量和質量領取糧食等物品,估計也算是“按勞取酬”的雛形吧。

爺爺沒有任何遲疑的,帶著全家人和土地也加入了高階社,家裡除了一點“自留地”之外,再沒有其他任何土地,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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