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 得救(第2/2 頁)
的玩具手槍,它的子彈,打打氣球還可以,對人,根本毫無殺傷力。
凌靈和黎曼都是吃了沒見過真槍實彈的虧,如果他們早發現那把槍是假的,說不定她們聯合起來,能將蕭瑟制服也不一定。
而作為案件受害人的黎曼,除了如實說出案發的全部經過,其它什麼也沒有多說。
蕭瑟因為故意恐嚇他人,以及在網路上做出的諸多不良引導,情節惡劣,涉嫌尋釁滋事罪,迎接他的,必將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。
對於這樣的結果,蕭瑟也早就預料到了,但他上無父母,下無妻兒,比起因為還不上高利貸隔三差五被人揍,身陷囹圄反倒能讓他安穩些時日。
只是,在真正收監之前,他還是苦苦哀求許警官,能讓他再與黎曼見上一面。
鑑於他認錯態度良好,許警官同意幫他徵詢一下黎曼的意見。
這一次,黎曼並沒有拒絕見他。
在審訊室裡,兩人在四個審訊員的共同監督下,相對而坐。
黎曼不說話,蕭瑟便一直耷拉著腦袋,久久未曾開口。
直到審訊員抬起手腕,在看最後的會面時間時,蕭瑟方才抬起頭來,苦澀地笑了笑,“漫漫,你恨我嗎?”
黎曼不置可否,他又繼續說,“恨我也好,這樣,我還能在你心裡多住上一段時日。”
“恨,你配嗎?”黎曼輕飄飄開口,“你這樣的人,我多記你一秒,都算我輸!”
蕭瑟眼裡的光芒徹底暗了下去,他抓住黎曼的手,憤憤的說:“我想不通,你為什麼會這麼絕情,為什麼?”
兩名審訊員及時上前將他按住,壓下了他的暴躁,黎曼也趁機抽回了自己的手,起身離開。
臨踏出房門前,她回眸,依舊是輕飄飄的說:“不夠,還遠遠不夠!”
凌靈一直站在審訊室外,聽到這話,也不由得有些驚詫,不夠是指蕭瑟應得的懲罰不夠?還是別的什麼?
她的話明明藏著刻骨恨意,可她為什麼會說,蕭瑟不配讓她恨?
今天那種情況,如果換作其他人,掙脫開蕭瑟後,第一個想法肯定是不管不顧的跑,能跑多遠是多遠。
實在逃不了,最壞的結果也不過是被蕭瑟用槍打死,黎曼為何非得跳水自殺呢?僅僅是因為性子烈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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