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章 江北四鎮的平定(第2/2 頁)
在除掉最大的毒瘤馬士英,抓到違法亂紀、夥同叛亂的劉良佐,能讓其他三鎮總兵暫時屈服,也算達到了楊毅的目的了。
鳳陽只是因為中都的名義,加上抵抗大順軍南下的原因,臨時設定了一個總督的官職。當馬士英叛黨被剿滅後,總督的設定就可以取消了。
崇禎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,崇禎皇帝下達聖旨,任命在剿滅馬士英叛黨一役中立下大功的金運虎為鳳陽總兵,總領鳳陽府軍務。其他參加平叛的官兵如饒勁銜等人,各有提拔賞賜。
七月初三,史可法將鳳陽府所有軍務交代給金運虎後,押著劉良佐、黃道權等叛黨成員返回了南京。一同返回的,還有傷勢養得差不多的刑部尚書張慎言一行。
經過刑部和大理寺幾天的審訊,劉良佐和黃道權等人最終承認了違法亂紀、倒賣軍糧、跟隨馬士英謀圖叛變的事實。
崇禎十七年七月十四日,南京大理寺宣判劉良佐、黃道權等馬士英叛黨成員死刑,秋後問斬。
各叛黨罪犯的家人,三族以內成年男性發配西南邊疆充軍;成年女性強制進入工部、戶部的國營工廠作坊做工服役;未成年孩童,強制分配給九族以內親屬撫養。
並且,三族以外、九族以內的親屬,要在官府的監督下生活、勞作,不許擅自離開家鄉。
這些,都是在楊毅的干涉下形成的判決。
如果按明朝當時處理犯上作亂的叛黨反賊的例行做法,劉良佐等人三族以內的親屬就要全部被斬首示眾,九族以內親屬全部充軍服役,連孩童也不能倖免。
楊毅覺得這種處罰太過殘酷,就進行了干涉,只追究了劉良佐等主犯的刑事責任,他們家屬的連帶責任被大大減輕。雖然還是比後世的刑罰嚴苛,但對明朝的人來說,楊毅此舉就已經當得起“仁慈君主”的評價了。
原來的崇禎帝朱由檢大權獨攬、獨斷專橫、性格暴虐,經常撤換、斬殺大臣,給人一種“暴君”的感覺。現在楊毅以崇禎帝的身份做出這樣的指示,連叛黨反賊也不大搞株連了,也算是給崇禎帝挽回了一些名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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