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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因為我並不清楚,這是她的好意,還是紀文軒的好意、藉由她的口說出罷了。
紀文軒想給我車和房,在我拒絕後,又要給我一筆錢,我都拒絕了。
和我對接的hr還是之前的hr,他是帶著想多給我發一些錢的任務來的,但我這次沒讓著他,還是堅持只要我理應拿到的那一部分。
——我連紀文軒的話都不聽了,連紀文軒的感受都不在意了,我還在意一個並不算熟悉的陌生人做什麼?
我買了一張火車票,是去楓城的。
紀文軒耳聰目明,次日就和我說:“我在楓城有一套房子。”
“我也未必會定居在楓城,即使定居了,我也不想再接受你的饋贈。”
紀文軒有些悵然若失,他仰著頭看了我一會兒,說:“你這是想和我斷了聯絡了。”
我有些想哭,其實也是強忍著淚罷了。
反正,這次離開後,大機率以後不會再見了,有些深埋進心底的話,也可以說出口了。
我有些破罐子破摔似的,直白地說:“紀文軒,當年明明是我給你發的最後一條訊息,你不回,是你主動和我斷了聯絡的。”
“我那時候手機不在手裡,我沒有看到你發過去的最後一條訊息。”
“不是那一次,”我搖了搖頭,“是我們吵得最兇的那一次,頭一天晚上,我說以後你別打電話了,你說,好。”
“後來第二天我說,你要是實在回不來,那我就去平城找你,但你一直沒有回訊息。”
“我回了的。”紀文軒輕輕地說,“是你一直沒有再回我訊息,我以為,你是不想再和我廢話了。”
我非常驚訝,甚至可以說是震驚了,第一反應甚至是他在騙我。
我說:“不可能,我沒有收到這條訊息。”
紀文軒深深地看了我一眼,問我:“誰能碰到你的手機。”
“……沒誰啊。”
不對,還是有人的。
我的父母可以,除了我的父母之外,我的朋友們也可以。
“你是什麼時候回的訊息?”
“我們吵架的那一天是五月二十三號,我回訊息的時間是在五月二十四日,早上十點左右。”
“你口說無憑。”
“那天你在做什麼?”
“學校開運動會。”
“你的手機在誰的手裡。”
“……就那麼放著。”
“誰幫你看著。”
“沒誰啊……”
不,還是有人的。
我的記憶回到了那個灼熱的午後。
當我跑完了800米,有個女孩走向了我,遞給了我毛巾和水,還對我說:“剛借用你的手機拍了幾張你的照片。”
“謝謝啊,謝薇。”
“嗨,謝我做什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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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整個人像是墜進了深淵裡。
恍惚間,我聽紀文軒問我:“真的沒人麼?”
“沒人,”我下意識地選擇隱瞞有可能是謝薇的真相,“我的手機就隨手扔在了座位上。”
“哦。”
“你當年發了什麼訊息?”
“沒什麼,都過去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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