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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文軒一開始在家裡的時候,是穿得很正經嚴肅的,但後來有一天他撞見我用蒸汽熨斗熨燙他衣服上的褶皺,就皺了皺眉,第二天的衣服就換成了不容易起皺的很舒適寬鬆的面料。
我猜他是心疼我、想給我減輕工作量。
而且我有證據。
他對我好,我也對他好。
“不用擔心熨燙的問題,我很喜歡給你熨燙衣服。”我又補了一句。
“喜歡?”他輕聲反問。
“喜歡給你做一些小事。”
“好吧,幫我把衣櫃裡從左邊數的第三套西裝取出來。”
“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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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幫他換上了西裝,又挑了配色的領帶,彎腰幫他打了個領帶。
我原本以為大功告成了,紀文軒又讓我幫他挑選手錶、胸針和袖釦,等我一一選好了,他又說:“幫我挑個戒指吧。”
我開啟了他裝戒指的抽屜,裡面有各式各樣珠光寶氣的戒指。
我問他:“喜歡哪個?”
“你幫我挑。”
我也不知道哪個更名貴一點,憑感覺選了一枚銀色的素戒。
然後遞給了紀文軒,紀文軒伸出了中指,我很配合地幫他帶上了戒指。
他彎起了手指,收回了手,說:“要不要陪我出門?”
“去哪兒?”
“去開董事會。”
“……那就算了,太高大上了。”
紀文軒也不勉強,只是用戴著戒指的手指敲了敲輪椅的扶手,然後說:“今天不要出門。”
“好。”我點頭答應。
“不問問為什麼?”
“那為什麼?”我從善如流。
紀文軒開了個不像玩笑的玩笑:“我的仇家說不定會找你麻煩。”
“真的嘛?”我配合地露出很驚訝的模樣,然後一本正經地說,“真有危險,我會報警的。”
“那你……”
“你不想讓我出門,那我就不出門,不需要任何理由,我全都聽你的。”
“全都聽我的?”
“嗯。”
紀文軒像是被我這句話哄到了,他輕笑出聲:“乖,回來給你帶禮物。”
“好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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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走了紀文軒,我在院子的門口伸了個大大的懶腰——然後開始享受“老闆不在家”的“愜意”生活。
我先是拿著剪子修了修院子裡的花。
說真的,花藝我不算科班出身,但有一任老闆很愛養花,也很摳門,既要求花活得漂漂亮亮,又不給僱傭花藝師的預算。
我沒法子,只能硬著頭皮去折騰,折騰了幾個月,竟然小有所成。
後來,我離開了那家公司,很捨不得那些花,於是問老闆賣不賣,老闆說這盆花比我一個月工資還要貴,讓我不要痴心妄想。
再後來,聽說那些花都枯死了,據說花剛開始生病的時候,曾經有人建議讓我回來看看,說不定能救一救花,但老闆否決了這個建議,隨機指了個倒黴蛋折騰。
花最後枯死了,倒黴蛋也被“自願離職”了。
我嘆了口氣,為了我從前在職場上跌宕起伏的生活。
在我悉心修剪了兩個小時的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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