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改!必須得改!(第2/2 頁)
還夜間超長?去你麻的!
導演好像很年輕,留著挺藝術的長髮,對一堆雜工指手畫腳,語氣高傲,看上去不大好說話。
“導演,我有一個想法,這個……”林平之試探著提出意見,他還是很尊重導演這個身份的。
“您說,誒您說!林先生您就別在我面前提您這個詞了,我受不住……”這導演一路小跑過來,全然沒有剛剛的神氣樣。
“叫我小孫,小孫就行了……”
林平之看著這位藝術家因為走近而越發滄桑的樣子,發覺自己好像被佔了便宜。
“你多少歲來著?”
這哥們茫然道“43。”
“……”
林平之看著眼前這一幕,竟然有點不好意思說話。
國內沒出名的導演身份很低,雖然在東亞其他國家也是如此,但是沒有國內這麼誇張,連基本的尊重都得不到。
那導演看著林平之一臉尷尬的樣子,當時把頭髮一甩:“難道是有人惹到您了,傷了您的體面……您儘管說,我立馬就去辦!看看是哪個王八蛋這麼不識抬舉!”
“那個,是誰創作的這隻廣告來著?我其實……”
“正是鄙人!”男人擲地有聲道。
沃鈤!你這搞得我怎麼解釋。
“我其實對這個創作的劇本有一點點小想法啊,就是想加入一些新的東西……”
導演面色如常:“您說了算,全聽您的!”
林平之還能說什麼?默默對導演道了一句歉了事。
對方握手,連勝道謝。
他看起來不像是一個導演,只是一個匠人,你要怎麼拍,他就怎麼拍,只是純粹的拿錢辦事,誰也不得罪——可悲的是,我們就連這種導演都少。
因為大部分導演是另外一個極端,拿錢拍自己的,玄之又玄,誰也看不懂,或者乾脆不能上映,成為又一部高分禁片,坑得投資商跳樓,還反過來罵對方不懂藝術。
總之,很快拍攝廣告的十來個人,一齊跟著林平之去了外邊兒,這是一個公園,還有點花團錦簇,說實話,林平之懷疑這導演的創意很可能也是來的時候就近想的。
林平之從自己的記憶中搜尋了一番,眼睛一亮,告訴執行拍攝的幾人自己的想法。
一群人麻木的臉上猥瑣一笑,相互對視一眼,一齊向林平之豎起大拇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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