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五章 回到正軌(第2/2 頁)
外,基本上沒什麼太大缺點。
林平之期待這哥們能上頭條。
版權引自荷蘭原創節目《荷蘭之聲》,到了國內叫《華夏之聲》,上報總菊,名字竟然被斃了,原因是有個電臺也叫《華夏之聲》,林平之這是剽竊人家創意,林平之只好改名叫《華夏好聲音》,預計將會在暑假正式開整,力懟馬桶臺同期選秀節目,正面對剛。
製播分離,吳柳單方面負責投資製作,賣給電視臺和企鵝影片獨家播出。
公司內對林平之這種方式頗有微詞,他們覺得《華夏好聲音》這個名字忒爛忒土!其二,製播分離風險太大,國內從來沒有這個先例,電視臺很難用遠比自己製作高數倍甚至數十倍的價格購買這檔節目,你怎麼說服這些電視臺?
第三,這檔節目一旦火了,電視臺買不到就會甩開膀子自己幹,《中國夢之聲》《中國壞聲音》《中國好歌聲》……一長串的節目都能搞,直到把這種模式徹底搞爛為止。
前兩個不是問題,《華夏好聲音》不行的話,林平之還有備用名《我要見周天王》,《周天王粉絲會》,第二個更不是問題,tony馬很信任林平之,企鵝內部對影片業務看得很重,幾乎是林平之計劃剛出來,企鵝已經在賬上開始給林平之充錢,讓他變強。
事實上林平之對第三個問題毫無辦法,但tony馬有辦法,tony馬人脈極廣,他做人最恨抄襲,有人敢抄他的節目他是一定要告的,這違反了他的原則。
tony馬曾經上達天聽,會上這麼表述,“目前盜版違法成本很低,費很大精力打官司獲賠並不高,加大懲罰力度,要罰到肉痛,我很關注網路智慧財產權的保護,我感到很痛心……”
這種好人,居然有人汙衊他抄襲,問道:“馬總,很多人說您抄襲了很多小公司的創意,你怎麼看這個問題?”
tony馬:“外界其實一直對我們有所誤解,對於小公司的創意,我們一直很尊重,而且盡力在扶持!”
而且他身體力行,經常不予餘力重點扶持並尊重小公司的創意,可這些公司不爭氣啊,簡直就是阿斗!攝政王企鵝總不能看著一個新興產業被阿斗搞爛吧,只能踢開了自己幹,最後送這些公司老總破產回老家種玉米。
tony馬當對手能無恥到氣得你吐血,可他如果是你朋友,簡直是再巴適不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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