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章 葬法(第3/7 頁)
若不細用心思,則首受殺伐,足踐風寒,左右雖有纏綿,本主自難抵敵。
大抵與粘相似,但粘乃吊之垂,吊乃粘而起,因材施用之道。
量職官人之義,須當此處辨之。
墜者,落也,墮落其滴露。
生氣既完,如果脫蒂。
上不可頂脈而扦,下不可離脈而作。
頂不離弦,來意專一;足不離褥,生意直遂。
息體豐盛,褥弦展轉,穴星軒昂,吐出泡脈。
墜左則就於偏枯;墜右則入於偏駁;墜下則來而不來;墜上則止所非止。
須審吐落之情,並依墜落之法,若有怠忽,必失本體。
親上要退其剛硬之枯,就下要舒其呼吸之氣,高不如吊,低不如粘,是為得之。
正者,整也。
整肅其身體,收斂其精神。
窟象既小,生氣初凝,過於大,未免傷其元氣之真;入於深,豈不傷其細嫩之體?損其元氣,則精神不足;壞其細嫩,則本體不完。
古今葬者雖多,未必盡曉此法。
是以地吉而人不吉,地美而人不美也。
亦有上下之誤,豈無左右之偏,陰陽妙合,歸於中正之天。
剛柔相濟,止於中正之地。
三分損益,一理推行,自然吻合。
求者,度也。
量度其大之止,追求其止之真。
窟象既大,生氣瀰漫,過於大則氣流而不專;過於小則氣遊而不息。
流而不專則度之未真;遊而不息則求之未切。
雖見窩象,分明下穴,百無一發。
是能求之於穴,不能求之於求也。
亦有高低之錯,豈無淺深之差。
一真吐露,六義均停,一見了然,五行自著。
上不容下,下不必上,斯義得之。
架者,加也。
加加於木,故名曰架。
窟象既深,下藏陰殺。
上而畏風,故氣聚下;下而畏溼,故氣泊上。
下上受敵,故氣凝中。
失之於上,難免暴敗之禍;失之於下,必受陰消之患。
故當度其乘氣之源,定其止聚之基。
須先用木以滲其兇暴之情,然後加棺以顓其融溢之氣。
水性就下下之陰殺,見木即消;陰殺侵上上之暴氣,遇風即散。
生意不窮,嗣續蕃盛。
若執夫窩不葬心之說,是未明通變之方者也。
又有一法:破土尺餘,四角立石,架棺六合,打牆培土。
此須玄武、高龍、虎壓乃可爾耳。
天地玄機,由人幹運,須憑目巧,總在心靈。
折者,裁也。
以斤裁也,以斤裁物,故名曰折。
窟象既淺,四顧茫然。
立於上,須要砂水均應;立於下,須看龍虎相登。
若無包藏,則殺乘風旺;若有風殺,則氣隨風散。
風旺則殺愈熾,氣散則殺愈侵。
故生氣之避殺氣,猶君子之避小人,須審其出彼入此之真機,預究其參前倚後之大勢,折中其上下,分按其左右。
深不過五,淺不失一,而折之義詳矣。
大抵正與架相似,而正則架之深;折與求相似,而折則求之闊,同而異,異而同,少有差殊。
則施於甲者不免施於乙,用於丙者不免用於丁,欲求福祉,恐難致驗。
挨者,傍也。
傍切其生氣。
突象既彰,陰脈單現,渺茫無際,恍惚無棲。
無際則居止難定,無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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