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棍和大哥(第2/3 頁)
把人打成植物人啊,項採洪就是再賴,也賴不起這樣的人啊。
可是做刨根這活的人,最多能成個三人團伙,成了幫派的可能性不大啊。
又聽到項採洪說,大榔頭早就被崩了,小榔頭只被判了三五年,林衛東就明白這裡面的貓膩了。
所謂的榔頭幫,可能就是一群小孩頂著大榔頭的名聲,瞎胡鬧罷了。
大榔頭被崩了,說明他才是那個敢刨根的悍匪。
這種人被抓是早晚的事,全憑這一股子狠勁做事,一點法律意識都沒有,這樣的人混社會,只有死路一條。
而小榔頭,只被判了三五年,大機率就是個流氓罪。
甚至被抓都應該只是因為頂著榔頭幫的名頭做事,受到牽連了。
可能大榔頭自己連榔頭幫是個什麼都不知道,小榔頭是誰都不認識。不過是因為他成了悍匪有了名聲,於是有一群小孩出於崇拜,以及其他的原因,頂著他的威名四處嘚瑟罷了。
這種關係,就像是《征服》裡,丁棍一樣。
吳天壞何老六的時候,派出去自己的混子,打的就是丁棍的名號。
這些混子認識丁棍,丁棍絕對不認識他們。
因為丁棍是個悍匪,是個棍,當時還正被通緝呢,哪有功夫收小弟。
若是丁棍的小弟,就丁棍辦的事,他們不是落網就是跑路了。
所以,打著丁棍名頭還敢出來嘚瑟的,那肯定是和丁棍沒關係的。
就是因為丁棍名頭太響了,是個拿人命不當回事的,所以不少自己混不出來的混子,就打著人家的名號做事。如此,才能討到一碗飯吃。
他們心裡清楚,正在逃亡期間的丁棍,不可能去找這些打他名頭做事的人算賬。
這也是為什麼給何老六看場子的劉華強,一來聽何老六說是丁棍的人那麼生氣的原因。
同為道上混的, 劉華強知道丁棍是怎麼回事,何老六就是典型的讓小混混打著別人的名頭給唬住了。
莫說這些人不是丁棍的小弟,就是丁棍本人來劉華強的場子鬧事,劉華強也得和這悍匪碰一下的。
因為那個時候劉華強也是棍,還不是大哥。
‘棍’是靠面子吃江湖這碗飯的,自己的場子讓人冒充丁棍小弟就給嚇住了,這要是傳出去了,往後他還哪有面子。
沒了面子的棍,可就沒飯吃了。
所以之後的開啟了託運站和服裝生意的劉華強,可能連搭理都不搭理丁棍。
因為有了生意的棍,就是大哥了,大哥可不能再這麼莽了。
棍是混子成為大哥的必然過程,而大哥和棍的區別,那就是大哥已經擁有自己的產業了,不需要靠面子吃飯了。
所以,大部分的時候,大哥都是比棍強的,無論是財力,人力,物力,關係網都在棍之上。
但是大哥也多少都會給他一些面子。
穿鞋的不可能再和光腳的去玩打打殺殺的那一套。
當然,更重要的一點是,即便大哥比棍強,可是棍是憑著兇狠做營生的,也因此總能發生成名已久的大哥,翻車在棍身上的事情。
大哥難當的原因,也在這。
憑藉著項採洪和扳手的幾句話,林衛東就大致的判斷出了眼前的情況。
這扳手之前估計是打著刨根人的名頭混飯吃的一個混子,這會所謂的榔頭幫應該是被阿瑟端掉了,而他在這個團伙中沒有什麼獲利,純屬跟著瞎胡達的一個傢伙。
不然,即便再有關係,也早就進去了,不可能如此從輕發落。
刨根的大榔頭早就被崩了,打著‘榔頭幫’做事的應該是那個叫小榔頭,三到五年應該是組織流氓團伙罪;不是十年以上,那應該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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