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八章 天理迴圈,報應不爽(第2/2 頁)
“好傢伙,這人原來是個在逃通緝犯啊,感覺長得就不像是個好人的樣子。”
孫振邦接過同事剛剛調查出來的資料,上面的照片雖然有些年代,但是不難看出,就是死者二的模樣。
“李民光,南省河口市田衝縣人,因為爭執誤殺同鄉,隨後逃跑,改名為李漢,一直在各地流竄,從事非法偷獵買賣野生動物工作.....”
旁邊的警察看著資料直搖頭,“即便李民光現在沒有死,這麼多罪行加在一起,也要被判處槍決吧,如今看來只不過是把死亡提前了。”
“誰說不是呢,我們還順藤摸瓜,查到了他之前就進行過數次非法買賣野生動物的交易記錄了,死在他手上的野生動物不盡其數。”
“真的是個人渣啊,手上沾滿血腥,果然老天還是開眼的,不是不報,時候未到。”
“看來這人啊,還是不能做太多惡事,否則的話,指不定就要大難臨頭。”
聽到周圍同事的議論聲,孫振邦看了眼窗外的大雪,腦海裡想起曾經在林中木屋看到的成堆蛇屍。
難道真的是天理迴圈,報應不爽嗎?
不善待大自然,終究會難以善終。
孫振邦笑了笑,覺得自己有些想多了,他自言自語道:
“怎麼可能呢,那條蛇應該只是不小心從屍體上爬過去了,所以才留下這些痕跡,畢竟那些動物又不是妖怪,蛇類報仇這種事,根本就是無稽之談。”
或者還有種可能是兇手故意抓過來,放到現場的,目的就是為了混淆他們視聽,轉移注意力。
隨著兩名偷獵者的死亡,這個案子卻遠遠沒有結束,不管兇手還是兇器他們都沒有找到。
還有一點讓孫振邦至今都摸不清楚頭緒。
究竟是什麼利器,能夠同時在偷獵者的胸口,還有木板上面留下一模一樣的痕跡,而且切口面積如此平滑。
也許這一切,只有抓到兇手才能夠解開謎團。
那些買家也受到了應有的處罰,形式輕的口頭教育+拘留還有罰款,嚴重的也都被判了刑。
值得一提的是,拔出蘿蔔帶出泥。
根據李民光這條線,警察們繼續調查,竟然破獲了一個走私野生動物的組織,解救了不少野生動物,算得上是大功一件。
而為了抓住真正的殺人兇手,警察在山下設下埋伏,阻攔一切下山的道路,並在附近公路都設了卡。
雖然李民光該死,但是自有法律可以懲罰定罪,一碼事歸一碼事,惡性殺人這件事,是不被允許的。
所以警察必須抓住兇手。
奈何天空再度飄起鵝毛大雪,給他們的行動帶來了不少麻煩,所以打算等雪停之後,在進山搜尋。
不過在此之前,警方已經封山,並在山腳下就緒,隨時出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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