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章 與陳群你儂我儂(第2/2 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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鶴,為民犬咋死,府卒訟之雲:“鶴有金牌,乃出御賜。”祝公判雲:“_____________________”竟縱其人。”
陳群初品,覺得這個案子並不複雜。但是實際代入祝守身份後,便開始犯難了:一方皇親國戚,得罪不起;一方貧苦小民,重罰難安;如何平衡各方利益,而又有理有據?
苦思一夜,未得良法。於是就出現了開頭聽到夏凡前來的激動一幕。
夏凡輕笑一聲,念出答案:“鶴犬案者,判雲:鶴帶金牌,犬不識字;禽獸相傷,豈幹人事?”
“妙!實在絕妙!今日得此判詞,一夜輾轉,值也!”陳群興奮得哈哈大笑。
夏凡笑道:“祝守之能,非止一案!時有兩家牛鬥,一牛死,判雲:“兩牛相爭,一死一生;死者同享,生者同耕。”
陳群擊掌而嘆:“恨不能與此人徹夜相談爾!”
法學本身就有很多經典的真實案例,更何況夏凡可是看過包拯、宋慈、狄仁傑相關電視劇的人,再加上大學旁聽的法學院相關理論,對付現在的陳群可以說手拿把掐。
比如母親生病痛苦不堪,祈求兒子不再挽救,於是兒子悶殺母親,兒子如何判罪?
比如張三張弓搭箭,欲偷襲李四,不料箭術不精,誤中王五,而王五正在姦淫良家女,王五身死,女子得救,張三是否獲罪?
……
種種案件,聽的陳群直撓頭,頓感新奇的同時,又頹然道:“吾往昔所閱律法,如今視之,如兒戲爾。”
於是,夏凡以此為切入點,不斷延伸。二人越說越投機,不知不覺間,就到了用膳時間。
陳群大手一揮,不給夏凡推辭的機會:“賢弟務必留此用膳!”
“子文兄,恭敬不如從命!”夏凡順水推舟應下,畢竟還未到“圖窮匕見”之時,現在撤退算什麼事?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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