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2章 神的羔羊(第1/2 頁)
【今日晨興聖言摘錄】
約一 29
次日,約翰看見耶穌向他走來,就說,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之罪的!
來九 26
……但如今祂在諸世代的終結顯明瞭一次,好藉著獻上自己為祭,把罪除掉。
約翰福音第一章啟示,基督在時間的起始時創造萬物(3節)。基督也顯於成為肉體的事上;祂是看不見的神,成為一個看得見的人(14節),有分於人的血肉之體(來二 14),為著救贖失落的宇宙,以帶進新約的時代。
成為肉體的神有血。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說,神用自己的血買了教會。神有分於人的血肉之體,是為要救贖失落的宇宙。整個宇宙,包括諸天,都被神所造卻背叛神的天使長撒但所汙染。
這第一個背叛者使整個宇宙失落了,因此地上和諸天裡的萬有都需要神的救贖(西一 20)。
在祂成為羔羊,救贖失落世人的事上,基督向我們啟示,神如何按祂的公義,藉著祂的死作為手續,從法理方面完成了神的救贖。
在約翰福音中,神的羔羊預表成為肉體的話,成就了舊約中一切的供物,以完成神完滿的救贖。這意味著基督是一切供物的總和。祂不僅是贖罪祭,還是贖愆祭、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、搖祭、舉祭、甘心祭和奠祭。我們有基督作為一切的供物,就有神完滿的救贖,能經歷並享受這救贖。
藉著基督作神的羔羊,成為一切供物的應驗,現今我們可以進入神裡面,有分於神聖的生命和性情(三 14~15,彼後 一 4)。因著基督作神的羔羊,我們得以進入神裡面,能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,知道祂無權拒絕我們,因為我們是藉著祂的羔羊來到祂面前。在作神羔羊的基督裡,我們享受完滿的救贖,因此能進到神裡面並享受祂一切的所是。
贖罪
亦見:不死、不朽、稱義、慈悲、慈愛、釘十字架、恩典、復活、悔改、基督的孩子、救恩、救贖、救贖計劃、客西馬尼、寬恕、神的兒女、聖餐、聖化、十字架、犧牲、血、亞當和夏娃的墮落、耶穌基督、罪的赦免。
贖罪是指為罪行承受懲罰,使悔改的罪人得以除去罪的影響,與神和好。耶穌基督是唯一能為全人類作完美贖罪的人。祂之所以能這樣做,是因為在世界創造前的天庭會議中,祂被揀選和預派(以西結書 3:14;摩西書 4:1-2;亞伯拉罕書 3:27),以及祂神子的身份和無罪的一生。祂的贖罪包括為人類的罪受苦、流血、死亡及復活(以賽亞書 53:3-12;路加福音 22:44;摩賽亞書 3:5-11;阿爾瑪書 7:10-13;教義與聖約 19:16-19)。
由於贖罪,所有人都將從死裡復活,得不朽的身體(哥林多前書 15:22)。贖罪也為我們提供道路,使我們的罪能獲得赦免,並永遠與神同住。人需在達到負責年齡並接受律法後,借對耶穌基督的信心、悔改、接受救恩教儀、遵守神的誡命,才能獲得這些祝福。尚未達負責年齡或未接受律法的人,因贖罪而被救贖(摩賽亞書 15:24-25;尼腓書 8:22)。
經文清楚教導,若非基督為我們贖罪,無律法、教儀或犧牲能滿足公義的要求,人永遠無法回到神面前(腓立比書 2:2-9)。
相關經文:
“這是我的血,為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”(馬太福音 26:28)
“祂的汗珠如大血點。”(路加福音 22:39-44)
“我要為世人的生命賜下我的肉。”(約翰福音 6:51)
“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。”(約翰福音 11:25)
“基督是順從祂的人永遠得救的根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