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洗禮的深度瞭解:(第2/3 頁)
,我們所信的,的確是又真又活的神。
信水浸系赦罪重生之典禮,必須由已受水靈二浸者,奉主耶穌聖名,在活水中給受浸者予以低下頭之全身浸禮。
一、信浸禮系赦罪重生之典禮 上一節 下一節
1本會有三種典禮
(1)典禮當具備三個條件:
a主親自設立。
b主曾囑咐門徒去做。
c與得救有關。
(2)具備這三個條件的有三種:
a浸禮。
b洗腳禮。
c聖餐禮。
2水浸有赦罪重生之功能
(1)使罪得赦
彼得曾對聽道扎心的猶太人說:「你們各人要悔改,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。」(使徒行傳第二章第38節)。亞拿尼亞對掃羅說:「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?起來,求告祂的名受洗,洗去你的罪。」(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第16節)。由上可知,領受大水浸禮,乃要使罪得赦。
(2)得以重生
保羅書信中雲:「祂便救了我們,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,乃是照祂的憐憫,藉著重生的洗,和聖靈的更新。」(提多書第三章第5節)。 「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,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!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祂一同埋葬;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,從死裡復活一樣。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,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。」(羅馬書第六章3-5節)。誠如主耶穌所云:「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」(約翰福音第三章第5節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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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上可知,大水浸禮有赦罪重生之功能,使罪人成為無罪的義人,使舊人成為新造的人,方有資格進入神的國。
(3)歸屬基督
「你們因信基督耶穌,都是神的兒子。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。……你們既屬乎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了。」(加拉太書第三章第26-29節)。
可見受浸歸入基督的人,都是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,照著應許有資格承受天父真神天國的產業,亦即享有天國永生的福分。
二、由已受水靈二浸者施浸
舊約律法時代的潔淨禮,「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,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,把水灑在……身上。」(民數記第十九章第18節)。
供祭司的職分亦然,「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,用水洗身。」(出埃及記第二十九章第4節)。
何況新約時代的浸禮,是要「洗去你的罪」(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第16節),更要由已受浸禮而罪得赦免的人來執行,才有資格施行赦罪的聖禮。
主曾對門徒說:「父怎樣差遣了我,我也照樣差遣你們。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,說,你們受聖靈。你們赦免誰的罪,誰的罪就赦免了。」(約翰福音第二十章第21、22節)。
可見,受聖靈是主差遣的證據,惟領受聖靈而奉主差遣,方有資格奉主耶穌聖名洗去人的罪。換言之,沒有聖靈者無權柄執行赦罪的聖禮。
三、浸禮的正確方法
1奉主耶穌聖名
彼得所指示的得救正道是:「各人要悔改,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。」(使徒行傳第二章第38節)。以弗所教會的信徒,明白約翰的洗是悔改的洗,不能赦罪,「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。」(使徒行傳第十九章第5節)。
撒瑪利亞的信徒,未求得聖靈同在,「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」,(使徒行傳第八章第16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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