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節(第4/4 頁)
“行為源自期待,”晏君尋率先走出去,“你肯定沒有女朋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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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利小區停車場的車位都繫結了住戶的id編號,住戶以外能進入的車輛只有搬家公司和保潔公司的車。停車場沒有管理系統,只有管理人員,他們在停車場的各個出口設定門崗,對進進出出的車輛進行id編號的核查。
晏君尋肯定兇手有車,因為作案現場不在這三個小區,並且三個小區的距離相對較遠。從排水溝內的屍塊情況來看,兇手沒有給這些屍塊做保護措施,連保鮮膜、袋子都沒有,是直接扔掉的,所以他不可能靠公共交通工具來拋屍,也不可能蹬腳踏車,他得有車才能辦到。
分屍還意味著兇手就是停泊區的人,他有屬於自己的私密空間,還很瞭解老樓區的排水通道。拋屍不是為了掩藏,而是為了讓人發現,否則他從劉鑫程的屍塊被發現起,就該停止往排水溝裡扔屍塊的行為。
兇手很矛盾。
他挑選的被害人都有性侵前科,可是他在清理被害人的家時,卻偏偏避開了所有性侵元素。這個矛盾點讓兇手變得很奇怪,如果他是因為“性侵”才動的手,那麼他應該把記錄性侵過程的照片和影片都清理掉。
“你說得很對,”晏君尋看著歷建華的車位,“人不一定了解自己,尤其是系列謀殺案裡的兇手。他對普利小區的熟悉感降低了他的警惕,他在這裡留下了太多的個人痕跡。他不住在這裡,但是他很喜歡這裡的環境,你能明白嗎?他對歷建華家的喜愛,讓他在裡面活動,還在裡面睡過覺。這個小區從內到外都符合他的幻想,所以他把歷建華擦掉,試圖讓那裡變成自己的家。”
停車場的角落裡有“嘀、嘀”的打卡聲,這聲音很像晏君尋小時候做卷子時放在一旁的電子錶。他想起自己的小黑板,但那上面是空的。
“他擅長打掃,瞭解劉鑫程和歷建華的生活習慣,他有很大機率來自跟劉鑫程一樣的地方。他餵了歷建華的魚,卻沒有整理劉鑫程的碗櫃,這是他的個人喜好。他討厭劉鑫程的居住環境,壓根兒就不想住在那裡,所以他沒再回去過。”
時山延跟在晏君尋背後,沒有打斷他。
“歷建華沒有隱藏性癖,他的智商不允許他隱藏,他只對成年女性有性衝動。”晏君尋晃了晃空水瓶,“你又說對了,巨嬰不是爸爸,系統聲音是兇手重新設定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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