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2章 人,各自不同(三)(第2/2 頁)
,我還能不請?
你連問都沒問,就在這裡大放厥詞,你都不配做老師!
不過,我後來想到了高老師,想到了魏老師,想到了梁老師,忽然就不生氣了,沒必要。
從這一刻開始,鄭老師在我眼裡,就是一個講課的機器了,還是講的不好的那種!(後話是,從那之後,我們倆倒是井水不犯河水,誰都不理誰了。)
鄭老師講完後,讓我們寫三篇作文,要求第二節下課前交到講臺,逾期的人,也不用交了,當做沒寫。
第一篇記敘文,暑假二三事;一千字以上。
第二篇散文,寫自己最熟悉的景色也好,人也好;八百字以上。
第三篇,寫說明文,自己最熟悉的實物或事物,五百字以上。
我不知道他是否針對我,或者是針對我們班,還是僅僅是真的想嚴格要求我們,因為以前在教室的時候,聽到二班那個體育隊的男生,跟任洪敏和郎軍聊天的時候,說到他們班主任如何的編排我們班,然後如何大力督促他們的班的人好好學習,考試的時候要超過我們班的人云雲,當時只是以為男生也是八婆,如今想想或許是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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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對我來講,不算難事,只是說明文,沒怎麼遇到過,不過既然提出來,應該課本上有範文的。
於是我先寫了記敘文,暑假的二三事,這個題目,幾乎每個假期後都會寫,而且大都全篇一律,出彩不容易,但是寫完是完全沒問題的。
我想起了暑假的時候,跟二堂哥我們倆搭夥去薅草的事兒,還偷偷的笑了一下。
每年的暑假,雷打不動的是給豬打草或薅野菜吃;帶妹妹一起給花生地薅草;跟著父親給花生秧子噴藥;下雨的時候給玉米地撒化肥,或者是晴天了帶著妹妹翻紅薯秧子。
今年二堂哥想跟我搭夥一起,父親和母親想著,倆人有伴,總比我帶著妹妹一起去安全一點。
我寫了我們倆先去了二堂哥家的花生地,裡面的草比花生秧子高很多,都要打籽了,寫我們倆幾乎不用動,都能整慢兩揹簍的草,還寫了太陽狠毒辣,我們倆把水都喝光了,還熱的不行;寫了當二堂哥跟我到我家地裡的時候,他說一眼望不到一根草,還薅什麼?
寫我押著他必須走一遍,告訴他萬一回頭我父親檢查的時候,我會被揍。
當然了,我不會被揍的。
還寫了,暑假的時候,鄒樹芬訂婚了,寫我們去她們家趴著門縫看姑爺,寫那個男的是個什麼樣的人,寫鄒樹芬是如何的害羞的,寫那個男的回家的時候,鄒樹芬送到了西邊的馬路上。
我洋洋灑灑的寫完第一篇記敘文,很快一千字就寫完了,第一節課還沒下課呢,我想著寫二三事,五六事也是能寫的,兩千字也是可以的,不過只是內心小劇場想一想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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