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我的父親、母親和姐姐(第1/3 頁)
我的父親和母親結婚的時候,我的二叔還有半年就高中畢業了,那個時候,繼奶奶鐵了心必須分家,於是把我的父母、我二叔一起分出去,但是他又上學,怎麼辦?人家不管。
有了後媽,就會有後爹,這句話是真理,爺爺也沒有管二叔。
還有一句是:寧可跟著要飯的娘,也不要跟著做官的爹。可惜我二叔沒得選,因為他的娘,早就去了。
我母親看到自己婚後還外帶一個上學的小叔子,哭哭啼啼的回孃家了,我父親只好跟著。
父親對外婆和外公比較客觀的陳述了事實,但是字裡行間帶著對弟弟的心疼,從三歲沒娘到十三歲奶奶去世,跟著後孃一起生活的苦,外婆心疼了父親,心疼了二叔,我覺得她老人家唯一就是忘記了心疼母親——她的女兒。
我外婆勸解我的父親和我的母親,並答應借錢給他們,也要把二叔後半年供完了。
後來好多年後,恍惚談過這個話題,還錢與否不知道,但是這個問題一直纏繞著。後續會有贅述。
我母親的戶口遷移到了我家,她就不能再在他們村裡的託兒所工作了,雖然兩個村子只相隔五里地,因為各個村裡的食堂的糧食都不多了,誰家都不願意多一個人吃飯,哪怕是一個人,哪怕是還勞動的,也不行。
我父親依然還在油廠上班,他們是倒班的,父親偶爾回家,每次都是單程走三十多里路,因為捨不得坐班車。
我們村是通班車的,村西邊有一條公路,聽說是從冷口到大青河的,這條路據說貫穿了四五個縣,我們村,是其中的一個站點。
我們村旁邊還有個養路段,屬縣交通局管,村裡有三四個人在養路段上班。但後來真正熬到交通局退休的人,只有兩個,其中一個身體不好,很早就去世了;另外一個到2023年的時候,90多歲,老年痴呆了。
1960年年底,我父親從油廠回來了,一個是掙錢交到隊裡,還不夠堵我母親上班工分不足糧食的窟窿,另外他們結婚一年多,還沒懷孕。
爺爺很期待孫子的出生!
同樣是1960年底,二叔從高中畢業了,沒有找到很合適的工作,他就到生產隊跟著幹活,吃食堂,只不過因為以前他一直上學,農活做的很差,日工分比一般的婦女還低,丟臉不說,還得倒貼給食堂錢,不然就全家跟著捱餓,因此爺爺時常罵他。
1960年,二叔18歲了,面臨著也要結婚的問題。
為了給二叔說媳婦,爺爺安排我的父親和母親,搬到東廂房住,二叔搬到正房的西屋裡。
唉,我父親真的孝順!!我的母親真的老實!!
二叔見了不少的人,但是彼此都互看不順眼,因此一直到61年,二叔還是一個人生活。
到1961年的年底的時候,有人給二叔介紹一個可以入贅的人家,爺爺居然同意了。那家是村裡的,也是姓鄒,但只是同姓,不是同宗的,還不在一個生產隊。
入贅的日子,寒冬臘月,北風呼呼的刮,二叔只有兩件薄薄的單衣穿在身上,還很瘦,自己背了簡單的被褥去了人家,戶口是提早遷過去的,兩個隊的會計把口糧都算的清清楚楚。
這一年,二叔19歲。
從此,二叔就不是我們家的人了,這個是後來我才體會出來的。
二叔入贅走了,西屋沒有讓我父母搬回去,三叔、四叔搬過去住了,姑姑則一直跟著幾個堂姑姑住在別人家。
母親結婚後一直跟別人一樣勞動,不過吃的不多,比結婚前還瘦弱,但是母親從來不依賴別人幫忙,反而是自己盡最大的努力去做。
隊裡有年齡相近的姑娘媳婦,願意跟我母親來往,因為母親有空會教大家繡花,也會幫人裁衣服,偶爾還幫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