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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。
輕劍快馬、縱橫天下。
十年間,朝陽化作暮雪。
逍遙自在的少年郎,成為了喜怒無常的九千歲。
這是少年時的鳳明。
誰能不愛呢?
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,還是他的回到了從前?
管他呢,先親老婆。
景恆去舔鳳明脖頸,鳳明揪著他耳朵推他,聲音也帶著清亮透徹的少年感:“別舔我脖子!”
【在西燕邊漠時,我遇見過一頭大狼,它就喜歡舔人脖子。】
景恆忽然想起鳳明曾對他說的那頭狼。
景恆驀然停下,從鳳明黑亮的瞳孔中,看到了自己的倒影
耳朵平行地垂直豎立,吻部比狗長而尖,口也較為寬闊,此刻正吐著舌,露出尖利牙齒,尾巴下垂,毛髮蓬鬆。
這是一頭狼。
原來我就是那頭喜歡舔他脖子的狼!
景恆三觀巨顫,這到底是怎麼回事,他回到了從前嗎?還在一頭狼的身體裡?
他伸出爪子刨地,想寫字給鳳明看,可爪子落到沙地上,他忽然發現他忘了怎樣寫字!
景恆憤怒刨沙!
“大狼!”鳳明站起來躲遠了些。
景恆將鼻子埋在沙粒,好氣!
鳳明一動,身上有陣陣血腥味傳來,景恆湊過去,發現鳳明的小腿受了傷,血從武服中滲出。
他伸出舌頭,舔舐鳳明的傷口,舔了兩下倏忽頓住。
希望他沒有狂犬病。
就當他沒有吧。
景恆繼續舔,鳳明摸了摸景恆軟乎乎的耳朵。
癢,景恆抖抖耳朵。
他趴在地上,示意鳳明騎上來。
鳳明又揉他耳朵,狼的耳朵手感極佳,軟骨帶著韌性,毛茸茸熱乎乎的,鳳明愛不釋手:“不必了,我身上的鎧甲和劍都很重。”
景恆用溼漉漉的鼻子拱鳳明。
鳳明只好解下鎧甲,單提了那把長劍,跨坐到大狼身上。
這匹狼好溫順,他環抱著大狼的脖頸:“我要回營地,在這邊。”
景恆朝著鳳明指的方向,先試著走了幾步。
穩穩揹著鳳明的習慣,即便變成狼也保留了下來。鳳明穩當地俯在他身上,他逐漸放開步子,四爪離地,在沙地上馳騁。
他透過靈敏的聽覺與嗅覺,找到了一處綠洲補給。鳳明渴壞了,踩在沙子上,踉蹌著去在湖邊鞠水。
沙漠的白天又幹又曬。此處無人,只有一頭灰狼,鳳明沒有顧忌,解開衣裳,赤身走入湖中沖涼。
景恆臥在草地上,狼眸半眯,假寐著偷看鳳明脫衣。
鳳明隨手接下銀冠,烏髮從手掌間乍洩散落,遮住傷痕累累的鎖骨與後背。
作者有話說:
第四世,狼王。
寶劍定山河
鳳明常年著鎧, 銀白鎧甲下的身體藏著有許多傷。
大齊嚴禁鐵器流向西燕,沙兵的刀破甲不易,鎧甲為鳳明擋去許多傷害, 故此刀槍在他身上留下的並非開放性傷口,而是中間微綻而外源淤紫的紅青傷痕。
面板未破, 下面皮肉血脈卻都被砸爛了。
說實話,這般的傷來比一道血痕更難癒合, 只是相較而言, 這種傷外出血量小,行動起來更加方便。
如今看到的傷,大多都已經在漫長歲月中消失在面板表面,留下內裡暗藏的淤結。
他曾在鳳明後心處見到的箭傷,如今還沒有。
是後來受的傷嗎?
景恆心疼至極, 原來鳳明身上的每一寸骨肉都是含著暗傷重塑的, 難怪按起來那般僵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