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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你糟踐就是飼養者的錯了?】
【為什麼巨嬰把人魚想得就該像個沒有自主意識的玩具似的?雖然人魚的智力是低了點,但人家也是有基本的生物本能的好麼!】
【……感覺有點悲哀,可以說人魚承擔了社會繁衍的大部分重擔,但社會對他們的認同度並不高,人魚至今還是人類的所屬財產,更別說有些人覺得人魚就是供人銀樂的玩意兒罷了。】
譚遇偏頭看著青年,面具後的目光緊緊鎖在維諾認真的臉上,帶著無人能見的佔有慾。
他的青年,在試圖跟這些人講人魚應有的權益問題。在維諾眼中,人魚和人類一樣是擁有捍衛自身的權利的。
譚遇舔舔牙根,慢慢伸開手掌,再次將青年的手握在手心。
這個人總是能一次次的戳中讓他觸動的點,讓他的目光為他停留,讓他完全不想放開手。
審判長微微皺眉,他好像知道維諾想說什麼了,那就是人魚的權益問題,但這個話題一直以來就是社會爭論不休,沒有個明確答案的問題。
人魚雖然在社會中起孕育人類的作用,但他們本身的智力讓他們根本無法獨立生活,也就不存在“享有權利”的說法,因為他們根本意識不到自己有“權利”。
但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,任何生物都有保護自己的本能,這種本能反應不能算“錯誤”。
他斟酌著開口,“法案裡沒有明確規定,但是受到威脅時發起反擊,這是所有生物的本能。所以人魚在自身安全受損時發起的反擊,也是合法合理的。”
維諾點頭,“那換一種說法,我的人魚對原告發起的反擊,是否可以認為是我對自己的權益保護?”
這次審判長回答很利落,“可以的。”
其實維諾不願這麼說,因為這種把人魚物化成個人財產的說法,不但否認了人魚作為獨立個體的存在,還將他們的主觀意識抹去了,好像人魚只是個受人操控物件似的。
但在大眾固定的思維模式下,如果維諾提出人魚應該和人類享有一樣的權利,他人不但不會理解,反而會覺得他腦子有問題。
所以就要站在他們能聽懂的角度去說。
維諾看著一臉看戲狀態的尼克勒斯,禮貌微笑,“那我在被藥物控制引發失控的狀態下,讓意圖侵害我利益的人受傷了,我有罪麼?”
審判長沉默了幾秒,“沒有,就算你在這個過程中失手將對方殺死,都只能算是防衛過當。鑑於有藥物因素干擾,使你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,在以你的利益為最高保護準則的情況下,你的所做都算是正當防衛。”
尼克勒斯:“?”他隱隱感到不對勁,他都已經說撤訴了啊,話題怎麼好像又回到他身上了?
看著臭弟弟又開始慌亂的小眼神,維諾最終一字一句地問出了他想問的話。
“那麼我要求意圖侵害我利益的人為他犯罪未遂的行為付出法律責任,這合理麼?”
審判長:“……合理。”好傢伙,這簡直合情合理又合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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