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家醜不可外揚(第2/2 頁)
昭透過一些簡單的手段,將寧國府的下人抓了去,嚴刑拷打之後,也算是拿捏了一張王牌,足以用來交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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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兆府,後堂。
京兆府府尹韓東方坐在老爺椅子上,身穿繡著孔雀的官服,頭頂上的官帽又配飾著藍寶石,頗為端莊大氣,用右手輕撫手中的茶杯,吹了一口熱氣之後,緩緩地喝上一口氣,這才轉身看向身旁的張昭,說道:“這寧國府的案子,你查的怎麼樣了?”
“回大人的話,這件事情已經查清楚了,乃是寧國府的一些刁奴,平日裡面偷竊府庫裡面的財物,被珍大老爺逮住了,這才生了惡念,藉機報復。”
張昭對於寧國府內的事情不願意多管閒事,只要能夠交差就行了。
至於這件事情賈珍怎麼看!
賈珍對此沒有看法。
具體原因,他也不能夠說出來。
總不能夠說自己看上了賈薔的男色,特意跟賈薔在寧國府後院的小竹林裡面幽會吧!
這件事情要是傳出去了,那還得了?
要知道賈薔不管怎麼說,那也是寧國府的正派玄孫,而不是奴僕和小廝,以及那些沒有社會地位的家生子玉愛,金榮之流。
賈珍作為寧國府的大老爺,整個寧國府家族的大家長,要是被知道心頭有如此齷齪的舉動,只怕也沒有臉出去見人了,甚至還會被皇帝責罰問罪。
涉及賈府體面的話語,不能夠流傳出去。
俗話說,“家醜不可外揚!”
賈珍不說,也不願意息事寧人,其實他心頭也清楚,天下這麼大,那強盜早就不知道躲到什麼地方去了。
要是那強盜躲到深山老林裡面去了,只怕就算是他心頭憋屈,也就只能夠忍著。
張昭對於這些達官顯貴的家務事情,看的清楚和分明,卻不願意去理會這等事情。
沒有人命關天的案子,他也就是划水走人情和場面,不願意牽扯太深,免得自己倒黴。
在接過張昭遞過來的卷宗之後,韓東方也不願意深究,於是點了點頭,將其壓了下來,說道:“犯人都簽字畫押了?”
“大人,這些事情都已經辦妥了。”
張昭也不是第一次辦理這種案件,心領神會地回答道。
“那行,這件事情就這麼定了。”
韓東方微微一笑,說道:“這可真是一個好事情啊!朝廷命我們一個月之內破案,我們三天就破案了,陛下龍顏大悅,獎賞肯定是少不了你我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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