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四章 血案(第2/3 頁)
田土都一併上交了。
之後郭四就離開了泰山軍,回鄉務農了。之後,分田組來到了郭氏壁,郭四就帶頭響應,要清算孟岐的種種不法。孟岐作為本壁豪強,自然還是有威望和力量的,當時分田組入郭氏壁,只有孟家有大屋,所以就都住在了孟家。
當時的分田組組頭張清就和孟岐的弟媳孟氏勾搭在了一起,這其中孟岐的伴當張仲也以自己姓張來和張清客套,在七靠八繞中,愣是攀成了親戚。在這個遠方親戚和身邊美人的唆使下,一場在本該公審孟岐的大會,卻成了公審了郭四,將郭四定為了塢壁中壞惡的大會。
當時組裡有人勸張清,說這郭四入過軍,不好這麼殺。那張清正義凜然道:
“這是為民做主的好事,便是鬧到我族叔那裡,也會支援我這麼辦的。”
他嘴裡的族叔,自然就是泰山渠魁張衝。
之後,在眾多郭氏民的參與下,由張清帶頭,其餘人加棍,就將郭四在贏牟河灘上棍棒亂石給打死了。
殺完了人,張清氣勢洶洶得對郭氏壁的里民們道:
“兇頑授首,敢有叫冤者,與同罪論。”
信看到這,張衝已經是怒火中燒,他一怒族人竟然敢如此名目張膽以權謀私,草管人命。二怒贏縣令官官相護,包庇張清。不過他雖怒,但到底知道關羽為人,既然已經調查的如此清晰,那必然有後續。
果然他接著往下看,就見到了此事的後續。
在關羽瞭解了這一系列始末後,馬上就將贏縣長文禹喊來,訓斥其包庇不法之事,並命其親自去郭四的入葬日給郭四披麻戴孝,並代表縣署寺向郭四遺霜道歉,棺材費也由縣署出,並贈粟百石,其子入縣寺,由縣寺撫養,後送烈孩營培養。
烈孩營者,就是泰山軍犧牲吏士子弟的教學營,統一學習,統一生活。
至於張清,與人通姦,殘害良民,雖是渠魁的族人,而且還是大桑裡族人中的精幹,但還是將其檻送入獄,等候發落。
但這個過程中贏縣令文禹再次發聲,一方面幾次強調,分田組組長張清的問題並未犯法,而是具體私德問題。在處理郭四一事,是被豪強有意矇蔽,其處理過程完全是符合分田組正常分田章程的。
過往分田,往往都要打死吊死一些頑愚,所以分田組是有具體的執法權的。
後來贏縣令文禹在郭四入葬那日來給其披麻戴孝時,在過往群眾中問大夥對分田組組頭張清的處理意見,當時黔首裡戶們一致認同張清是好的,郭四本身就遊手好閒,與人為惡,殺的好。
然後贏縣令文禹就以贏縣印出具了對張清問題的判詞,再次申明此為個人私德問題,併為其作保。據關羽說,此人當堂稱:
“特將張清褫職,以儆效尤。就以此來結桉,出了問題,他來負責。”
之後文禹就命贏縣寺的獄寺長不要以罪囚來對待張清,並幾次去獄寺探望。
關羽後來瞭解到了那場所謂的民審大會,其實就是一戲。當時參加的就是原先那批同意將郭四定位兇頑的幫兇,裡面不僅有張仲的五兄弟,甚至還有與張清通姦婦人的丈夫,也就是當地土豪孟岐的弟弟,他也參與了,還同意說張清是好人。
關羽自然明白文禹死保張清的原因就是因為此人是渠魁的族人,而他之所以敢如此,必然是有人給他擔保,許諾了什麼,無外乎就是那些大桑裡張氏的人。
但關羽知道這肯定不是渠魁的意思,所以他更不能讓這些人藉著張衝的名頭到處包庇有罪,尤其是這種殘害生民的事情。
所以關羽在立馬修書一封,將此事始末全部彙報給奉高的張衝,就派自己扈兵去寺獄親自拿了張清,並將其送到郭氏壁,當著全裡戶的面,吊死了張清。一同被吊死的還有郭氏壁土豪孟
本章未完,點選下一頁繼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