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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知道個屁!等你嫁過去的時候,已經晚了!」
這邊父女為了楊立新的家庭而爭論,那邊的楊立新買了新鮮五花肉,還有一些素菜,準備去丁蘭那做晚飯。
丁蘭如今在肖樂開的武館分店上班,靠著自己的努力成為了店長以及總教練,又買了一套大房子,以及一輛不錯 車。
轉眼已經離婚十幾年了,丁蘭卻一直沒有交男朋友,更沒有再婚的念頭。
她就想好好工作,關注且幫助受到家暴的人。
之前的房子丁蘭出租了,現在丁蘭住在分店這邊的房子裡,而楊立新大學畢業三年,如今在外租房住,和朋友一起創業。
下班回到家,便見兒子在廚房忙碌的身影。
「不是去拜訪了嗎?怎麼這麼早就回來了。」
丁蘭喝了口水問道。
把飯菜端上桌,楊立新露出一個大大的笑,「中午去拜訪的,晚上陪您,明天我上班,又得忙了。」
丁蘭已經不是以前的丁蘭了,她一眼就看出兒子心情不是很好。
想到肖樂今天給自己打電話說,有人在以前她和楊軍住的小區打聽過她,丁蘭就知道是誰了。
本來兩家就住在一個區,離得也不遠,有些事兒也瞞不住。
「立新,你已經是個成年人了,有些事兒,我只能給你建議,不能給你決定,單親家庭對孩子的影響那肯定是有的,可有些影響不見得就會陪伴一輩子,你要是真有心,就不要放棄,證明給在意的人看。」
在楊立新談戀愛的時候,丁蘭就準備買一套房子給他,把首付給了,月供自己來。
可楊立新拒絕了,他要靠自己。
「我知道的,來,今天的紅燒肉不錯哦,媽,您多吃點。」
楊立新記得小時候的事兒,在讀書的時候,楊軍也多次找到他,原本以為對方是真的疼愛自己,後來從莫叔叔那得知,原來楊軍二婚後,對方不願意再給他生個孩子,就想守著前夫那帶過來的女兒生活。
楊軍沒辦法,這才想起楊立新。
「好好生活,照顧好自己,」丁蘭送楊軍下樓,順帶去散散步。
「我知道,」楊立新看著十分精神的丁蘭,「媽,您也要好好照顧自己。」
他忙起來的時候,半年都不一定能見丁蘭一次。
而丁蘭也知道他忙,也沒打攪他。
「知道,」丁蘭笑著揮手。
幾天後,楊立新的女朋友告訴他家裡人的態度,「不管怎麼樣,我相信自己的眼光,你不是會家暴的人。」
「我要是敢家暴,我媽第一個把我打死,」楊立新哭笑不得,卻也理解女朋友家裡人的想法,「不管怎麼樣,我會努力證明的!」
而這邊的楊軍,渾身酒氣地回到家裡,他和丁蘭離婚後,沒有房子,就住在父母家。
後來結婚也住在父母家,沒錢買房子,父母去世後,楊軍又開始喝酒,偶爾去幹個活兒,賺得也不多。
二婚的老婆是個性格非常強的女人,兩人沒少打攪,可楊軍打不過對方,成為被家暴的那位。
他時常帶著傷去警察局報案,結果每一次老婆都能拿出家裡的監控,分明是他喝了酒回家心情不好,自己先動手的。
於是被教育的便是楊軍。
「酒鬼!」
聽見女人嫌惡的聲音,楊軍不知怎麼的就想起了丁蘭。
剛結婚的時候,他們的日子過得多好的,丁蘭性子溫柔,把家裡收拾得好不說,廚藝也很不錯。
可是什麼時候變了的呢?
是自己喝上酒以後,開始打人以後,丁蘭的心就冷了,看自己的眼神也一天比一天冷漠了。
最後,不僅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