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節(第2/3 頁)
空會經常來玩的。”
陳蘭聽著十分高興,還特意攙扶沈星洋回到他的家門口,然後才依依不捨地走了。
第二天,沈星洋又出門逛,結果碰到了林芳茹。
林芳茹跟著食堂的人出來買菜,她見到沈星洋這模樣自然是吃驚不小。
林芳茹猜著他這回肯定是跟著林卉去北京,心裡酸酸的。
“星洋,你既然跟林卉一起去北京了怎麼沒留下,跑回家幹啥,還把腿摔成這樣?”
沈星洋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,笑道:“我是去找我哥玩,又不是為了林卉。你不是說不喜歡在文工團幹麼,怎麼還沒出來?”
“我打算過年再辭職,明年打算在咱縣裡開個小餐館。對了,你想不想跟我一起幹,你當老闆,我當服務員怎麼樣?”
沈星洋怔愣,“我……我不是開餐館的料,我對吃的沒研究。”
“不需你研究,有我在呢,你只需當老闆。當然,你投點資,咱們把店開大些,我手裡的錢不夠多。”
沈星洋搖頭,“不了,你自個兒開吧,我……我對開餐館沒啥興趣。”
林芳茹有些失望。
沈星洋與她揮揮手就走了,林芳茹追上來問:“你家電話號碼多少,我沒事可以給你打打電話吧?”
“我家還沒裝電話呢。”沈星洋笑了笑,轉身走人。
在回家的路上,他突然想,他哥不是說林卉為他擔心麼,想跟著跑回老家,還一直願意給他當女朋友。那自己找個女朋友吧,林卉就不必再同情自己了。
對,找個女朋友,林芳茹還是陳蘭呢?他知道這兩個女孩都喜歡他。
思來想去,他覺得還是陳蘭吧。因為林芳茹是林卉的堂姐,也是林卉的閨蜜,如果不小心傷害到林芳茹,林卉會生氣的。
陳蘭喜歡玩,那就選她吧,兩人能處的話就處一處,混著過日子,好歹有個伴。要是兩人處不到一塊兒去,分手又不是什麼難事,反正分了他也不會傷心。
隔天晚上,他就把陳蘭帶回家吃晚飯。
葉荷香可是一愣一愣的,沈星洋把他媽偷偷拉一旁,說:“媽,你發啥愣啊,你不是在擔心我這樣將來找不著老婆麼,眼前就是現成的。”
葉荷香“哦”了一聲,然後果然熱情地招待陳蘭。
吃過晚飯,送走陳蘭,沈星洋坐在門前吹著口哨,沈嘉言過來了。
“星洋,你自己想怎麼玩哥不說你,但你別玩弄女孩子的感情,別傷害她們。”
沈星洋抬頭看了看他哥,“人家喜歡玩,我就陪她玩,人家要是想結婚,我就陪她結婚,人家要是想生娃,我就陪她生娃好嘍,這是人家情願的,我又不始亂終棄,不算傷害吧?”
其實他自己知道這樣算是欺騙人家的感情,所以才沒選擇林芳茹,而是選擇陳蘭。
但他又怎麼可能在他哥面前承認。
沈嘉言嘆了嘆氣,“你要是覺得開心,那就隨你。你最好給林卉打個電話,好讓她安心。”
沈嘉言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,“你打這個電話,會有人去叫她。”
☆、40.第 40 章
沈星洋接過電話號碼, 來到路對面一家商店打電話。
“喂, 您好, 我找林卉,麻煩您叫一下她。”
大概過了兩分多鐘, 那邊響起了氣喘吁吁的聲音。
“是嘉言哥嗎?”
沈星洋愣了一下, 一時不知該怎麼接話。
“嘉言哥,是你嗎?……星洋?星洋!”
“卉子, 是我。”
“星洋,你怎麼樣了,你怎麼能一聲不吭就跑了,你知道我和你哥多擔心麼?你腿現在恢復怎麼樣了,你可別著急扔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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