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章 離婚後我把房子收回,前公婆卻把我告了(第2/3 頁)
公婆婆趕出去。
可是,我又不想做得太絕情,畢竟,他們是我的前公婆,曾經也是我的長輩。
於是,我想了一個辦法,我對公公婆婆說:“爸,媽,你們在這裡也住了這麼長時間了,要不,你們還是回老家住吧,這樣,你們也能自在些。”
公公婆婆一聽我的話,就急了:“任平啊,你這是要趕我們走嗎?我們可是你的長輩啊,你怎麼能這樣對我們呢?”
我說:“爸,媽,你們誤會了,我不是要趕你們走,我是覺得,你們在這裡住得時間太長了,已經習慣了這裡的生活,再讓你們回老家,你們會不適應的。”
公公婆婆說:“我們不用你操心,你就讓我們在這裡住著吧,我們不會給你添麻煩的。”
我說:“爸,媽,你們別這樣,我知道,你們是為了我好,可是,我真的不需要你們為我操心,你們還是回老家吧。”
公公婆婆見拗不過我,只好同意回老家,但是他們提出一個要求,就是等他們百年之後,我要把他們葬在這裡,因為他們的兒子溫泉在這裡買的房子。
對於公公婆婆的這個要求,我雖然有些意外,但還是答應了,畢竟,這是他們的遺願,我理應尊重。
公公婆婆走後,我鬆了一口氣,我終於可以過自己想要的生活了。
可是,讓我沒想到的是,公公婆婆走後沒多久,竟然把我告上了法庭。
公公婆婆在法庭上,聲稱我對他們實施了“趕出家門”的暴力行為,要求我賠償他們精神損失費十萬塊錢。
聽到公公婆婆的指控,我簡直哭笑不得,我對法官說:“法官大人,這簡直是無稽之談,我根本就沒有趕他們走,是他們自己同意回老家的。”
可是,公公婆婆卻一口咬定是我趕他們走的,雙方各執一詞,一時之間,法官也難以判斷。
最後,法官建議我們進行調解。
在調解室裡,公公婆婆依然堅持他們的說法,要求我賠償他們十萬塊錢的精神損失費。
我據理力爭:“你們這是無理取鬧,我根本就沒有趕你們走,你們這是在訛詐我。”
公公婆婆說:“我們不管,反正你就是要賠償我們十萬塊錢,否則,我們就不讓你走了。”
我說:“你們這是耍無賴,我不會給你們錢的。”
雙方再次陷入了僵局。
這時,調解員開口了:“你們雙方都不要激動,既然已經走到了這一步,我們還是好好商量一下,看看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吧。”
調解員又分別對我和公公婆婆進行了勸說,最後,在調解員的建議下,我同意給公公婆婆兩萬塊錢,算是對他們的補償,公公婆婆也同意了。
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後,公公婆婆拿著錢,心滿意足地離開了調解室。
看著公公婆婆離去的背影,我心裡五味雜陳,我沒想到,我們之間,竟然會以這樣的方式收場。
回到家中,我越想越生氣,我覺得公公婆婆簡直就是無理取鬧,他們這是在訛詐我。
於是,我拿起手機,給溫泉打了一個電話,我想問問他,他父母為什麼要這樣做?
電話接通後,我把事情的前因後果對溫泉說了一遍,溫泉沉默了一會兒,對我說:“任平,對不起,是我爸媽做得不對,他們不應該這樣做,我代他們向你道歉。”
聽到溫泉的話,我心裡稍微好受了一些,至少,溫泉還是明事理的。
我又對溫泉說:“溫泉,你告訴你爸媽,讓他們以後不要再這樣了,我們之間,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,我不想和他們再有任何瓜葛。”
溫泉說:“我知道了,我會告訴他們的,任平,你也要保重自己,希望你能早日找到屬於你的幸福。”
本章未完,點選下一頁繼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