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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章 歲巨嬰毛均:相親69次均瞧不上女方,今吃飯還要母親喂(第2/3 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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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,毛均卻覺得媽媽這樣照顧自己理所應當,畢竟自己從小就是這樣生活的。

大學四年,毛均沒有參加過任何社團,也沒有交到什麼朋友,每天就是教室、食堂、宿舍、出租屋四點一線。

本來毛均是打算畢業後出國深造的,但毛媽媽覺得孩子一個人在國外,自己照顧不到,便打消了這個念頭,讓毛均畢業後就回家,在自家公司上班。

毛均畢業後,就進了自家公司當設計師,毛媽媽依然陪在他身邊,每天照顧他的生活。

眼看著毛均到了該結婚的年紀,毛媽媽便開始給兒子安排相親。

可每次相親,毛均都看不上人家姑娘,不是說長得不好看,就是說性格不合,總之就是各種不滿意。

其實那些姑娘都很優秀,有的還是名牌大學畢業,但毛均就是瞧不上,說自己還沒玩夠,不想這麼早結婚。

毛媽媽很著急,但也拿兒子沒辦法,只能繼續給他安排相親。

就這樣,毛均一共相親了69次,但都沒有成功。

毛均跟我說,其實他不是不想結婚,就是覺得自己還沒準備好,畢竟自己一直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,結婚了以後,要照顧老婆孩子,他怕自己勝任不了。

聽毛均這麼說,我很驚訝,沒想到他竟然是這麼想的。

我勸毛均,說他已經三十多歲了,不能再這麼下去了,要學著獨立,學著承擔家庭的責任。

毛均卻說,他這輩子最大的願望,就是永遠像現在這樣,被媽媽照顧著,永遠做一個長不大的孩子。

毛均的話,讓我哭笑不得,也讓我意識到,毛均之所以變成今天這樣,都是毛媽媽過度溺愛導致的。

後來,毛媽媽因為一場大病住進了醫院,毛均這才意識到,自己這麼多年來,一直在依賴媽媽,從來沒有為媽媽做過什麼。

他開始學著做飯,學著洗衣服,學著照顧自己,也學著照顧媽媽。

雖然剛開始的時候,毛均什麼都不會,經常把飯做糊,把衣服洗壞,但毛媽媽卻很開心,因為她看到兒子終於長大了。

毛媽媽出院後,毛均辭去了公司的工作,在小區附近開了一家設計工作室,雖然規模不大,但每天都能按時上下班,也有時間照顧媽媽。

毛均說,他現在最大的願望,就是好好工作,多賺點錢,讓媽媽過上更好的生活。

看著毛均的改變,我很欣慰,也為他感到高興。

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,像毛均這樣的“巨嬰”還有很多,他們之所以變成這樣,都是因為父母的過度溺愛。

作為父母,我們可以愛孩子,但不能溺愛孩子,要學會放手,讓孩子獨立成長,只有這樣,孩子才能成為一個有擔當、有責任感的人。

說到這裡,我想起了我的表弟小寶,他的經歷,和毛均有些相似。

小寶是我舅舅的兒子,從小就被舅舅舅媽寵上了天,要星星不給月亮,要月亮不給星星。

小時候,小寶的衣食住行,都是舅媽一手包辦,就連上學放學,都是舅媽親自接送,從來不讓小寶自己走。

小寶上高中的時候,舅媽擔心學校的食堂不好吃,便每天中午騎著電動車,給小寶送飯,風雨無阻。

同學們都很羨慕小寶,說他有個好媽媽,小寶卻覺得這是理所應當的,畢竟自己從小就是這樣生活的。

高考的時候,小寶沒考上理想的大學,便在家裡躺了三個月,每天除了吃飯就是睡覺,也不找工作,也不復讀。

舅媽很著急,但拿小寶沒辦法,只能繼續養著他。

後來,在舅媽的再三勸說下,小寶才勉強同意去復讀,但復讀了一年,成績依然不理想,只能上個三本。

上了大學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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