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2章 從銷售商到開發商(第2/2 頁)
吉利嘉苑樓盤專案,就是德茂公司增資成開發商以後,自己承建、自己銷售的第一個專案。
吉利嘉苑樓盤專案,也是位於京海市南城的豐臺區,距離富豐公司承建的豐澤家園樓盤專案不遠。
這個時候,德茂公司的新總經理蔡裕華,已經來到大陸京海市走馬上任。
新總經理蔡裕華,是財務經理邱雲天的頂頭上司。
因為這層工作關係,邱雲天每天都要和蔡裕華打交道,他倆也最為熟悉。
在此之前,大老闆劉湘麟是財務經理邱雲天的直接領導,邱雲天都是直接向大老闆劉湘麟彙報財務工作的。
蔡裕華來到大陸京海市以後,財務經理邱雲天就不需要,直接向大老闆劉湘麟彙報工作了。
這對於邱雲天來說,反倒是感覺輕鬆了很多。
在此之前,大老闆劉湘麟直接領導邱雲天的時候,想起一出是一出,管理得過於細碎,也過於隨意,這讓邱雲天和他財務部的手下員工,都苦不堪言。
現在,新總經理蔡裕華領導邱雲天,邱雲天和他的財務部的工作,就恢復了正常。
蔡裕華不是一個獨斷專行的人,他會聽取邱雲天在專業方面的意見,也會尊重邱雲天的意見。
財務會計專業上的事情,蔡裕華是外行。
好在,很多時候,在工作上他都是和邱雲天商量著來。
雖然,現在,邱雲天和劉湘麟之間,隔著一個蔡裕華,他不能直接和大老闆對話了;但是,這樣,反倒是讓邱雲天感覺輕鬆了很多。
當然了,輕鬆,是邱雲天心理上的感覺;實際工作上,工作量還是那麼多,只是,現在的一切,都變得按部就班起來。
德茂公司增資成為了開發商,現在,它自己承建了吉利嘉苑樓盤,而且,還自己銷售,這也讓邱雲天,增長了很多房地產行業方面的知識。
德茂公司作為房地產的開發商,在開始一個房地產專案時,首先,要向當地的地方政府繳納一筆土地出讓金。
土地出讓金,這是一筆很大的金額。
房地產公司的第一筆大的支出,是交給地方政府的,也就是地方政府的收入。
以前,邱雲天沒有入職到房地產公司時,這一點,是想不到的。
接下來,房地產開發商承建樓盤,要自己組建土木建設工程隊吧?
實際情況也不是這樣的!
實際上,開發商還不是最終的建設單位。
開發商的下面還有承建商。
承建商才是樓盤專案的最終建設單位,開發商只是負責拿地和提供建設資金。
這些,都是邱雲天在入職到房地產公司以後,透過自己親身的工作經歷,才知道的。
本章未完,點選下一頁繼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