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1章 歲男友意外離世,準婆婆卻爭遺產:你們沒領證(第2/3 頁)
她說那是趙陽的錢,應該由她來繼承,我沒有權利佔有。
我當然不同意了,那15萬是我和趙陽一起攢的,而且趙陽已經不在了,我留著這些錢,也算是有個念想。
可是趙陽的媽媽卻不聽我的解釋,她一口咬定我就是想佔有趙陽的財產,還說要告我。
我當時真是氣壞了,我沒想到趙陽的媽媽竟然是這樣的人,趙陽屍骨未寒,她就開始惦記他的財產了。
不過,我也沒有怕她,畢竟我和趙陽是舉辦過婚禮的,雖然沒有領結婚證,但我們也是夫妻名義生活的。
可是,讓我沒想到的是,趙陽的媽媽竟然真的把我告上了法庭。
04
法庭上,趙陽的媽媽拿出一份我和趙陽沒有領結婚證的證明,主張我沒有繼承權,要求我歸還趙陽名下的15萬存款。
我當時就懵了,我沒想到趙陽的媽媽竟然會來這一手。
我試圖解釋,說我和趙陽是舉辦過婚禮的,而且我們是以夫妻名義生活的,可是法官卻告訴我,這些都不能作為合法婚姻的依據。
我一下子慌了神,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。
好在,我的律師告訴我,雖然我沒有繼承權,但趙陽的媽媽也沒有權利直接要求我歸還那15萬。
因為那15萬是我們共同的財產,趙陽只有一半的處置權,他去世後,他的那一半應該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,也就是他的爸爸和我(如果我們是合法夫妻的話)。
但是因為我們沒有領結婚證,所以我不是法定繼承人,趙陽的爸爸才是。
也就是說,那15萬應該由趙陽的爸爸來繼承,而不是趙陽的媽媽。
聽到律師這麼說,我這才鬆了一口氣。
可是趙陽的媽媽卻不願意了,她說趙陽的爸爸沒有權利繼承趙陽的財產,因為趙陽一直是由她撫養長大的。
05
趙陽的媽媽的話讓我愣住了,我這才知道,原來趙陽一直是由她撫養長大的,而不是趙陽的爸爸。
趙陽的爸爸在趙陽很小的時候就和他媽媽離婚了,之後趙陽就一直跟著媽媽生活。
可是後來,趙陽的媽媽因為工作原因,把趙陽送到了他爸爸那裡,自己則去了石家莊工作。
雖然趙陽一直跟著爸爸生活,但他的生活費和學費都是媽媽出的。
趙陽的媽媽還說,她和趙陽爸爸離婚後,一直都沒有再婚,就是想著等趙陽長大了,能和他一起生活。
可是沒想到,趙陽卻意外去世了,她連趙陽的最後一面都沒見到。
說到這裡,趙陽的媽媽已經泣不成聲了。
看著她的樣子,我也有些動容了,畢竟她是趙陽的媽媽,失去兒子,她肯定比誰都難受。
可是,這並不能成為她爭奪趙陽財產的理由啊。
06
法庭上,趙陽的媽媽和趙陽的爸爸因為繼承權的問題爭得不可開交。
趙陽的爸爸說,他才是趙陽的法定繼承人,趙陽的媽媽沒有權利繼承趙陽的財產。
而趙陽的媽媽則說,她一直是趙陽的實際撫養人,趙陽的財產應該由她來繼承。
我看著他們爭吵的樣子,心裡特別難受。
我沒想到,趙陽去世後,他的家人會因為財產問題鬧成這樣。
後來,法官建議我們調解。
在調解的過程中,趙陽的爸爸提出,他可以放棄繼承權,但那15萬要留給我。
他說,趙陽在世的時候,我一直對他很好,他希望我能拿著這筆錢,好好生活下去。
趙陽的爸爸的話讓我特別感動,我沒想到,在這個時候,他還能為我著想。
可是趙陽的媽媽卻不同意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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