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2章 處理結果,複查!(第1/6 頁)
新兵連第三週,沒有剛來時的不安和不適應,也沒有第二週領到真槍時的興奮。
所有人只有一個感覺……
累!非常累!
累到不想說話,躺到床上閉上眼立馬就能睡著。
週四晚上,晚點名的時候,連長葛洪濤、指導員陸銘、三名排長几乎所有新兵連的領導層都到齊了。
等新兵們報完數,連長、指導員兩位連隊主官,向所有人通報了一件他們早就好奇已久的事情。
對八班某名新兵犯下的錯誤,以及最終的處理結果。
“鑑於劉某的惡劣行為,經團黨委商議,軍部批准,對其做出以下處罰……
第一紀律處分,將被計入個人檔案;
第二遣返回原籍,並通報當地徵兵單位!
鑑於新兵行賄未果,雖造成不良影響,但卻尚未造成進一步損害,故不追究其法律責任!”
沒有絲毫意外,這個新兵被開除軍籍遣返回家,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。
這也算是隨了他本人的意願,你不想留下來,部隊更不想要你!
只不過,相較於被迫退兵,揹著處分被開除,他回去之後會受到什麼樣的待遇就無需多言了。
不僅僅是他本人,他的父母,甚至整個家族都將因此抬不起頭來,走在路上被人戳脊梁骨都是輕的。
不要懷疑老百姓對軍人對部隊的感情,這是無數先烈前赴後繼用命換來的成果。
只要穿上這身衣服,站在腳下這片土地上,迎接你的只有善意和尊敬!
反之亦然。
有處罰,自然也有獎勵。
八班長能夠在金錢的誘惑面前,堅守作為軍人的底線,並及時制止錯誤的發生,當然值得表揚!
不過,這件事說到底並非什麼光彩的事情,立功自然是不要想了,頂多也就給個表彰或口頭嘉獎。
別看這件事好像並不算什麼大事,可實際上這件事所造成的影響遠超所有新兵的想象。
其他東西江辰不知道,他只知道一點。
根據《紀律條令》第六章第四節處分的許可權。
連級單位針對義務兵只有警告的許可權,營級單位對義務兵也只有嚴重警告的許可權。
即便是團一級單位,最多也就能做出記過、記大過、降職、撤職的處分。
想要將一名義務兵除名並開除軍籍,只有軍一級以上的單位才有批准資格。
換句話說就是,劉某被開除軍籍遣返回家的事情,最起碼是經過軍長點頭的。
江辰來部隊這麼久見過最大的官也就是參謀長這個中校,其他人更別說了,頂多也就是在升旗儀式的時候,遠遠看到過團領導的身影,親眼見過最高階別的軍官,只有葛洪濤這個上尉。
而軍長最低都是少將起步。
那可是將軍啊!
別看電視上哪些人動不動就跟什麼少將中將談笑風生。
可在現實中,百分之九十九計程車兵,當一輩子兵都沒有機會能親眼目睹一位將軍。
這不是誇張,而是事實。
江辰前世曾經認識一個朋友,他本人在部隊裡待了快二十年,還一線作戰部隊。
可他見過最大的領導卻只是一位大校師長,真正有過交流的也只是在比武獲獎後,被自家團長拍著肩膀鼓勵了兩句而已。
這還是江辰這位哥們自身比較爭氣,其他普通士兵,別說將軍了,在部隊十幾年見過交流過的領導可能只有他們所屬連隊的上級。
難怪連長、排長等人這幾天瘋狂操練他們。
不操練能行嗎?
一次也就罷了,要是再鬧出類似的事情,別說葛洪濤,就是他們團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