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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長庚冷笑:「他說的?他怎麼有臉說這話,他臉不疼嗎?」
eva回答:「疼,盛小姐下手挺重的,李先生的臉都腫了。」
他腫別都算到她身上,還有盛長赫一部分功勞。
eva看了看時間:「盛小姐,要知道百分之20的房產份額遠高於您開始提出的五萬美金。」
盛長庚沉默。
150美金vs共同持有房產,且不強迫親密關係(後者存疑)。
盛長庚:「我……」
不同意!
當然不同意,就應該讓他坐牢!
做不了牢也要和他斷絕所有關係!
沒權解除婚約也要和他恩斷義絕!
「我……」
太難回答了,這個男人太懂得她的七寸在哪裡了。
eva說:「我的當事人明天上午在墨西哥有個重要商務會議,最遲今天晚上出發,如果您現在同意,那麼下午我們會進行房產份額贈予手續辦理,如果您不同意,我會為他辦理保釋手續,並且我們和解條件變更為總金額150元的金錢補償,我希望您能在最短時間內做出對您最有利的選擇。」
盛長庚說:「你去問他,共同居住期間,他禁止和我發生任何姓行為,禁止出現在我周圍一米以內的範圍內,他同意嗎?還有,我要求他在警局內,在所有人面前,用八國語言,對我重複八遍對不起。」
eva:「我認為您的兩項提議十分……,成年人的做事方法,你知道,應該更成熟一些。而且,對不起這種話你倆可以私下去說,在這裡非常不合適,警察們也很忙的。」
「就要在這裡。」盛長庚堅持。
這次律師隔了很久才回來,臉色難看,她說:「我的當事人只會四國語言,但可以說八遍,不想當著全警局面,只想有一兩位見證人,我算一名,是否需要再加一名警官?」
盛長庚回:「不需要,因為我不想聽了,我就隨便問問。」
eva:「……」
盛長庚又說:「你再回去問問他被耍的心情是不是很不好。」
eva:「……」
「還有,他沒正面答覆我第一條。」
「針對第一條,我的當事人答覆,鑑於您目前情緒狀況很不穩定,下午的贈予手續他將全權委託律師,也就是我幫忙處理。」
盛長庚說:「我每次見他情緒都不會穩定,希望他一輩子都別出現在我面前。」
eva瞭然的起身:「那我懂盛小姐的意思了,您堅決不接受和解,好吧,說了這麼多,雖然我覺得你很傻,但我也佩服您的魄力。」
誰說她不接受,她為什麼要跟錢過不去,李介止給的,她不會嫌多隻會嫌少。
「我同意你們的和解條件。」
eva:「……」
李介止確實做到了,哪怕辦理過戶都沒露面。
盛長庚又回到了房子,這次真是她的房子了。
盛長赫打了幾次電話,她沒接。
辦完手續,她才撥回去:「媽媽答應打給我了,我不會用你的錢,但我覺得你說的話很有道理,我應該存一些錢。」
盛長赫態度很差:「你永遠都這樣,在我和秦霄之間,做選擇毫不猶豫。」
「肯定的,母女連心。」我跟你一條心有個屁用你只是我的養弟,而且你還隨時會犯罪,會進去,你連養活自己都是問題。
「……你等著,秦霄的好日子也快到頭了。」
「媽媽嫁給爸爸將近30年,不是你幾句話就能改變她盛家女主人的地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