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和_334(第2/2 頁)
衛,實為不妥。
奏疏上的言辭並不激烈,表達的意思卻相當尖銳。
給漢王和趙王這麼多軍隊,難道就不怕兩位皇子擁兵自重,挑起兵禍嗎?
奏疏送上的隔日,直言諷諫的刑科都給事中馬楨就被請到錦衣衛北鎮撫司喝茶,受到了錦衣衛指揮僉事紀綱的熱情款待,隨後又被移送刑部,以“欺罔天子”之罪伏誅。
馬楨被定罪,在朝中引起了不小的風波。
六科給事中和都察院御史集體到午門前靜坐,表示抗議。
不因言獲罪,是太祖高皇帝定下的法令。馬楨也沒說什麼大逆不道的話,句句是為江山社稷考慮,為何卻丟了性命?
這是草菅人命,妄殺!
沒人敢公然給朱棣扣昏君暴君的帽子,至少在他活著的時候不敢。
但人多力量大,到皇宮前表示一下自己立場卻是必須的。
皇帝再鐵腕,也不可能將朝中言官全殺了,如果被捉拿下獄,正義之名也將留存青史。
聽到錦衣衛報告,朱棣眉頭都沒皺一下,拿起筆,刷刷寫下兩道旨意。
“侯顯,你去,看著辦。”
“奴婢遵旨。”
侯顯帶著聖旨出午門,當眾宣讀馬楨欺君罔上,家中藏銀五百,銅錢千貫,寶鈔無數。證據確鑿,論罪當斬!
“有為其求情者,等同罪人!”
“藉此生事者,罪加一等!”
“若迷途知返,天子有令,既往不咎。”
朱棣是什麼性格?
軟著來,尚且有一分商量的餘地。和他來硬的,那就看看是你的脖子硬,還是劊子手的刀更利!
從馬楨家中搜出錢鈔俱為實數,無可辯駁。以正七品的年薪和馬楨的工作年限,不貪汙受賄,根本積攢不下這麼多的家財。即使不定他的欺罔之罪,依太祖成法,也逃不掉剝皮充草的命。
侯顯宣讀完詔書,掃視瞬間啞然的一眾言官,冷笑兩聲,也不多說,立刻有著錦袍,佩繡春刀的天子親軍魚貫而出,橫列成排,手按刀柄,又有大漢將軍持盾牌長槍在側,目光凜然。
除了詔令,侯顯手中還有一份抓人的敕令。
如若聚集午門外的朝臣識趣,老實散去還罷,不識趣,繼續給皇帝添堵,就都請到錦衣衛的詔獄裡去吃年夜飯。
命是不會丟的,和錦衣衛共同探討一下皮鞭和竹籤的各種用途卻是必須。運氣好的,還能和錦衣衛指揮,同知,僉事做進一步的學術探討。
這待遇,一般人享受不到。
看到侯顯臉上的冷笑,眾人不約而同的後背發涼。
最終,朱棣的鐵腕壓倒了群臣的大義凜然。
對峙的結果,永樂帝大獲全勝。
雖說午門前留下了不少豪言壯語,也灑下了許多壯懷激烈的淚水,但“儲存有用之身”的思想還是成為了主流。
看著清空的場地,侯顯再次冷笑。
錦衣衛和大漢將軍完成任務,光榮退場。五城兵馬司的軍漢們正式接手,誰讓他們負責城內外治安工作的同時,還兼有清掃大街的職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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