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8節(第3/3 頁)
朝賀的日本,朱棣很是看不順眼。
看不順眼怎麼做?
兩個字,收拾。
四個字,狠狠收拾。
倭寇侵擾,膽敢無視新皇,不來朝貢,兩者加在一起,給了朱棣足夠理由收拾這群矮子。
船隊出發之前,永樂帝特意召見了鄭和王景弘,令兩人抵達日本之後,明確傳達他的意思。
倭寇的問題很鬧心,明朝天子很生氣,後果很嚴重。
鑑於以往種種不愉快,日本必須給明朝一個滿意的答覆。
識相的,道歉,賠款,交人,一個也不能少!
這些話,一字不漏的寫進了詔書裡。
道理是對本國人講的,蔖爾小國,諸多蠻夷,不識教化,該收拾就不能手軟。
鄭和王景弘齊聲應諾,表示定會遵照天子之意,一字不漏的向日本宣示天子詔令。
永樂帝很滿意,放下筆,蓋上印璽,隨後又多加了一句,“若其不能自行剿寇,治以本國之法,明言告知,朕將派兵,治以上國之令!”
這話說得是相當不客氣。
翻譯過來就是,讓日本人眼睛擦亮點,掂量一下自己的斤兩,最好識相點,自動自覺把倭寇的問題解決了,再道歉賠款,自然萬事太平。
不識相的話,朕就要動手了。
槍炮無眼,不慎打到了人,砸塌了房子,誤傷些花花草草,在所難免。介於日本政府種種不合作的態度,因此造成的一切嚴重後果,都要由日本負責!
鄭和王景弘再次應諾。
負責記錄天子起居的史官很是苦惱,經過了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,才鄭重下筆,將此事記錄下來。
職業道德要求他實事求是,但考慮到國際影響,下筆還是經過了潤色。
畢竟,上國天子威脅恐嚇,口口聲聲要用拳頭講道理,委實不利於大明的對外形象。
華夏是禮儀之邦,講究的是以理服人,以德服人。
若要以力服人,必須要春秋一下。
在史官陛下,朱棣的一番霸權之語,被春秋成了“使其自行剿寇,治以本國之法”十二個字,留存後世。
對此,日本掌權的源氏會如何想,會不會抗議明朝實行霸權主義,欺壓友善鄰邦,還大肆篡改歷史,就不是史官考慮的問題了。
甭管經過了幾百年,有一個道理始終通行。
國力強盛,才有說話的底氣。國家強大了,民族強盛了,說天陽是方的都有人相信。
永樂時期的大明,概括總結起來,完全可以用一句話來形容,犯強漢者,雖遠必誅!
膽敢犯大明疆土者,殺!
沒實際行動,只是想想?那也不行!滅了敢實際行動的,回頭就到你地盤上去宣誓主權。
敢不服?那就打到你服為止!
永樂帝不是個好人,和老爹一樣,在歷史上留下了好殺之名。但他卻是個稱職的皇帝。正是他手中的長刀,殺出了一個四夷臣服,萬邦來朝的華夏盛世!
身負皇命,有天子作為後盾,鄭和相當有底氣,自然不會對日本客氣。加上暈船造成的不良反應,鄭公公更加沒心思和這些倭寇玩以德服人的把戲。
趙院判的藥雖好,終究是治標不治本。即使不會吐得昏天黑地,頭疼暈眩,走路發飄,看人重影的問題依舊不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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