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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,及到近處,彷彿能聽到馬上騎士的呼喝。
城頭眾人全部嚴陣以待,張開的長弓,閃著寒光的弩,出鞘的長刀,刀光映亮兵卒的半邊面孔,硃紅色的戰襖彷彿在一瞬間染上了血色。
第十章 初遇
洪武三十一年,春四月,北元犯邊,聚騎千餘人,襲開平。
後世的史書上,對大明和北元的邊境摩擦通常只有寥寥幾筆,除非是北元到大明來殺人放火搶糧食,或是明軍進入草原殺人放火燒帳篷,否則,史官絕不會過多的浪費筆墨。
華夏語言博大精深,說話辦事寫文章,自然是越簡潔越好。
一言兩語便能敘述清楚,自然大善。
對屯守開平衛的邊軍來說,這場戰鬥和以往發生過的沒有多大區別,無非是你殺我我殺你,殺死了韃子就是戰功,被韃子殺死就算玩完。
撫卹金和安置家小什麼的,在萬惡的封建社會,向來是個含蓄且隱晦的問題,基本全看上官的良心。
孟清和初來乍到,心理準備不足,初次見到血淋淋的戰場,奔騰的戰馬,噴濺的鮮血,手腳不自覺的冰涼。
出生在和平年代的人,根本無法想象冷兵器時代的戰場到底是何等的殘酷與血腥。
從城頭向下望去,草原上的騎兵就像是渴望血肉的狼群,露出鋒利的獠牙,試圖從大明邊軍屯守的衛所撕開一道豁口,衝入其中大肆的搶劫殺戮。
這是遊牧文明與農耕文明的衝突,自久遠的春秋戰國時代便已存在,一切都只是為了生存。
所謂由儉入奢易,由奢入儉難,從忽必烈建立元朝到被明朝取代,至今不到二百年的時間。被趕回草原的遊牧民族,除了堅強的意志以外什麼都缺。偏偏大明皇帝認死理,動不動就派兵到草原殺人放火燒帳篷,還死活不開互市。若是抓到膽敢往草原販賣“違禁品”的商隊,更是隻一個字,殺!
為了生活,就算對面是燕王和寧王等幾個狠人,北元貴族和騎兵們也必須重操舊業,搶劫!
搶人,搶糧食,搶牲畜,但凡是能搶的,一樣都不放過。
逮著機會就搶,搶完就跑。
跑得了算勝利,跑不了就回歸長生天的懷抱。
從某種意義上來說,北元騎兵和大明邊兵思考的方式和某個時間段的腦回路,倒是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以往,草原上的鄰居大多在秋季時興兵來犯,無他,正趕上麥田成熟,牲畜最是膘肥體壯。
近幾年,造訪的時間卻越來越提前,歸其根本,不是北元勢力增強,或是那個連印都丟了的朝廷突然頭腦發熱激情澎湃,只因日子實在是太難過了。
有這一體會的不只是北邊的鄰居,屯守在開平衛的邊兵也發現田中的出產越來越少,每年的節氣也越來越不正常。往年開墾出的農田根本不夠衛所上下支用,更多還需依靠商人從外地運糧。由此,便不得不稱讚洪武帝的先見之明,若無《開中法》用鹽引吸引商人,恐怕邊防衛所的官兵吃飯都成問題。
即便如此,到明中期以後,開中法也和衛所制度一樣逐漸崩壞。豪紳,勳貴,甚至是飽讀詩書的官員,都是其背後的推手。
此時的人不知道有個叫做“小冰河時期”的學術名詞,只知道日子越來越不好過,草原鄰居的應對辦法是到鄰居家裡去搶糧,不甘心被搶劫的大明自然奮起抵抗,更多的時候是到鄰居家中去表示抗議。這一點上,永樂帝做得尤為突出。
敢搶我家的糧食牲口?搶回來不說,把你家房子也燒了!
孟清和從軍的目的是為實現“理想”,但實現的過程絕不包括拿著大刀在戰場上與人拼命。
生命是寶貴的,一個人只有一次……好吧,算上前一世,他應該有兩次。但上天應該不會再給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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