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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 以民為本,依法治國(第1/3 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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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、儒無過,需要正確的使用?”

“十三公子,是說我大秦現在用錯了?”

“這具體該如何用,還請公子詳解。”

三人一人一言,說出心聲。

“法為劍,為君驅民之利器,

儒為仁,為君教化民之明燈,

二者皆可有,皆須有,可以並且需要共存,

並非像三位所言,是對立的。”

贏長生侃侃而談。

三人洗耳以聽。

“細解之下,此中不得不談國之根本為何物。

韓非有言:道不同於萬物,君不同於群臣,唯有推行君王之法,天下方可大治。

君為萬民之王,君之言萬民必從。

此為君王霸權之法,可代表諸多法之理念,

其於戰國多國分裂時,可大一統,是大秦帝國建成的關鍵之要。”

贏長生頓了一下,又道:

“孟子又言:民為貴,社稷次之,君為輕。

此言為儒家根本之意,

民為邦本,本固邦寧。

我認為儒家的此想法,非常正確,

君失民心則國家必亡,百姓才是一國之根本!

此觀點,無論法家、儒家,亦或是其他學說,都不可不承認,

李相國,你認為如何。”

若放在幾年前,李斯必然會反駁,天下之大,帝王才最尊貴,士大夫次之,民眾最輕,

但如今,他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思想有問題了,此時他訥訥難言,

只得回覆道:“若民貴君輕,那帝王何以存立?願聽公子詳解救秦之法。”

“救秦之法,當然在於民心。

民心若歸,大秦帝國將堅不可摧!”

贏長生斬釘截鐵。

“當然,如今文字不傳,民眾未經教化,他們根本不懂得太多道理,

若沒有律法約束,別說愛國奉獻,便是讓他們不偷雞摸狗,都難以做到。

儒之理念,是為教化萬民之道,告訴他們該如何做,

法之理念,是告訴萬民,何事不能做,是民眾行之準繩。

二者結合,方是正道。

當今大秦之法,殺人、砍頭、罰勞役、刑百姓,為驅民之劍,為帝王服務,是為王法,

此法並不得人心,

不足為取。”

“而融合了儒家之意的法理,法為護民之道,我稱之為民法,

為了教化民眾而產生的法律,是為了保護民眾而制定的法律,如此以準繩約束,以道理相教,才是正法。”

三人聽的眼睛發直,顯然是未能理解。

贏長生見狀,繼續道:

“我舉個例子,便能明白。

若李相國於山上遇一野羊,拔箭射之,羊應聲落地,相國正欲去殺羊取肉,

卻發現,那羊落於一陷阱之中,此陷阱是為某村民所設,

此時,關於野羊的歸屬權,該如何處置?”

李斯想了想,答道:

“若按秦法,國家最重,此羊之歸屬,二人爭不出結論,自是優先朝廷,以充國庫。”

贏長生繼續問:

“若如此,該村民因勞而不獲,心中必恨,

此法太平時暫且無事,若遇到國難之際,此心中之恨,便化為一把匕首,融入百萬反秦大軍中,成為殺死秦的一刀。

那該如何是好?”

贏長生不是在問問題,而是將大秦的現狀說了出來,

李斯難以回答,蒙毅和扶蘇也在皺眉苦思,

最後扶蘇想了想,說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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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軍閥:帝國二世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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