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0章 聯盟罰單 波特蘭“三大惡人”(第2/2 頁)
——
首先被點名的不是兩隊的任何一名球員,而是玫瑰花園的工作臺成員以及現場的安保部門工作人員。
經聯盟調查,此次事故至少有一半的責任都是因為現場安保部門反應不及時,未能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,其中光是因瀆職被裁的就有五名高管;
然後才是兩隊直接參與鬥毆的球員。
拉希德華萊士作為事件起因的“導火索”,因主動挑釁與先動手推搡證據確鑿,被處以禁賽八場,並罰款一萬兩千美金的懲罰;
其次,高德身為此次衝突的“次要責任人”,將活塞隊的兩位華萊士雙雙送進醫院,經檢查,拉希德有三到六枚牙齒遭遇重擊脫落,醫院判決為下巴輕度脫臼,不排除腦震盪危險,目前正在住院進一步觀察。
大本情況最嚴重,同時他的行為也令球迷與媒體感到不恥。背後偷襲,鎖喉不成被高德反殺,直接一肘子幹成輕微腦震盪。
據說醒來後還沒意識到情況,滿醫院嚷嚷著要找高德報仇,出動了十多位醫院安保才勉強控制住他。
大本被處以禁賽三場,十二個小時社群服務的懲罰,算是此次衝突事件中最輕的一個。
而全場mVp高德,打贏且“打”贏的大贏家,被聯盟開出禁賽七場的罰單,並要繳納高達一萬五千美金的罰款。
比華萊士少一場,而且為什麼要是七場呢?
因為11月底開拓者有一場對陣休斯敦火箭的常規賽,斯特恩多精明的一個人,怎麼可能放著掙錢的機會不用呢?
至於開拓者另外一對“臥龍鳳雛”,西奧拉特利夫因從替補席衝進場內違反了聯盟管理條例,懲罰是波特蘭“三惡人”裡僅次於高德的——
禁賽五場,罰款六千美金。
拉特利夫當時就蚌埠住了,特麼的老子當時心一急,衝上場還來不及大展拳腳,事情就被高德擺平了,這你就禁我五場比賽?
關鍵特麼高德這罪魁禍首隻比他多禁了兩場比賽,這不會是聯盟捨不得罰他的,都從我拉特利夫身上找回來了吧?
以前聯盟也不是沒有禁賽比賽時間從替補席進入場內的球員,但最多就禁一兩場,有的甚至罰個款就過去了,頭一次見既禁賽又罰款的……
拿我拉特利夫當冤大頭了是吧?
斯特恩:是不是以為我沒看見你踹飛拉希德華萊士的一腳?
最後的魯本帕特森,也是聯盟裡頭“劣跡斑斑”的刺頭,他作為直接參與鬥毆的開拓者球員,懲罰是三人中最低的,禁賽三場,賽季結束後要接受聯盟為他單獨舉辦的心理診療課程。
在那裡,他將得到心靈和精神上的全面昇華。
經此一役,開拓者“三大惡人”的名號徹底在NbA打響!
以後波特蘭的球迷跟其他球隊的球迷發生爭執,腰桿子都挺直了——
名震聯盟的活塞五虎牛逼吧?
昨晚被我們嚇得動都不敢動,倆腿直哆嗦。
惡名遠揚的雙華萊士夠能打吧?
一分鐘被我們的中國狀元高德干進醫院!
你們可能在籃球場上打敗我們,但我們一定能在擂臺上幹趴你們……
本章未完,點選下一頁繼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