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玩心思不吃虧(三)(第3/3 頁)
偶爾叫主持人露露臉,說幾句話。而主辦各方,是永遠掌控局勢的人。
當局勢失控時,牆倒眾人推了。這世界,何時何地不進行著叢林法則?
中國有句老話叫知足常樂。人在利益面前,大部分人都是貪婪的。沒有了利益糾葛,便是出局者。有誰認識你是誰?所以說,有些時候,知足未必常樂。也只有自己有足夠的利益驅動時,才可以無怨無悔地說出這四個字——知足常樂。
知足常樂是微妙的,語言也是相對的,主要成因立場站在何方何處。寫到這裡,今晚又失眠了。因為我負債了。負債了還能知足常樂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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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武這次尋上了門,借貸2萬元,每年電話催了一次,由於實在還不上,連利息都向後推了。但這次來,四年利息算成了五年,總計本息合計5萬多。
那也是我時間觀念作祟,2010年3月寫成了2009年3月。當時與潘武理論這借貸時間時,他說以欠條為準則。
2008年我開始進入縣城,2009年在朝陽門。2010年為擴充套件經營,搬至航空路處借貸,還有小佬爺(舅佬)作證明簽字,兩人當時都沒有發現。這不僅多要一年利息,還要利轉利,我木然了。原本以正常利息的私人借貸,當年我借湊還是能還上的,但潘武以這種方式結算,我當時想,這份借貸實在就虧大了。便又向後推了日期。說現在很難弄到這份錢。潘武氣呼呼地走了。
夜晚,我電話諮詢了小峰,他說現在私人借貸,月息2分以下合法,利滾利不合法。我如果找不出來證據,就需算五年,1分5厘的月息,每年三千六,還其三萬八千元。
但我打電話給潘武時,他要求還5萬5千元,因我每年利息沒有結算,要轉入本金。
這種利息錢,及時還給他太虧了。我與他又是同村,當年我困難時借我做生意,按道理來說應感恩於他。但這利息討要的太高了。如果將這事我起訴法院解決,以後困難時,我還能向私人借貸到錢麼?現在還潘武錢,仍需要向親友借,拆東牆補西牆罷了。也只能再等兩年看看了,讓他起訴我吧。法院解決這種欠款,向後推三年五年本息合計還,與現在利與本金堆積利滾利算,相差無幾。論人際交往也不失禮義。
第二天,舅佬就來了。
舅佬也是讀書時教過我的潘老師。一陣陣南風,吹落了小潢河岸邊的槐花,滿地飄落著,隨風飛揚著。我與舅佬夏日第一次相聚,去了河邊散步。
認識舅佬三十七年了,那時我讀二年級,村中搬建了初級中學,村內調回來了一位民辦教師,和母親同姓、又是同宗,就多了這位當老師的親戚。
我很高興多了當老師的親戚,學校假期日經常跑去他家小住,那時也很淘氣與頑皮。夜晚不回去時,就擠著舅佬睡,那時七歲多了,還尿床,早晨醒來時很害臊,竟然睡在尿溼的床單上不起來。因那時木床下墊著稻草,很稀釋水分,把床單暖幹後,還是留下一塊印記。
後來讀五年級,舅佬教我數學,考初中時,數學考了九十七分,全鄉第二名,語文考了六十三分,以一百六十分的成績考上了鄉里重點初中。舅佬更高興,並把學校對他的獎勵金十元錢,獎給了我。
那時年少,又很頑皮,少不更事,離開了父母的監管,在鎮上讀書被街上的“混混”託下了圈套,半學期竟荒廢了學業。舅佬知道了很是生氣。並責罰了我。
那一年的下半年(開春)開學時,幫我轉到村內的初中,並自己親自執教,學習才有了好轉,但已不如往昔而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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