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青春撞了腰(五)(第1/4 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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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宵過後,又開始南下廣東。村前青山依舊,小河潺潺流。母親默默地注視著我揹著行囊離去的背影,我豁然轉身,心中無形的失落感又一次湧上心頭……
坐著私人承包的客車,從上午七點一直等到下午五點,車子才離開新縣。
承包客車的是我同學小劉,與沙窩街道上的七名待業青年,產生了矛盾。
車子是從沙窩車站承包的,街道上的待業青年,說是幫忙維持在車站的秩序,去廣東的路費不願意給,承包車輛的所得要求與小劉分紅。說白了就是城鎮那個年代,社會上潛規則存在典型的車匪路霸——坐地分成。
後來,我在去往浙江務工途中,安徽省合肥通向南京的路上,一個叫“王老五客運飯店”的地方,當年是臭名昭著,過往打工路過必須停車,沒能漏掉一個人,上交飯錢、上廁所交小費。這項坑人的“規矩”,社會上存在的這種潛規則現象,直至2002年,國家下硬力度才得到根除。
小劉是退伍軍人,脾氣硬,不去理會這幫人。這幫待業青年,一路找茬理論。
大巴車跑了一日後,次日夜半行至湖南與廣東交界的南嶺梅山,車子停下讓我們方便、休息片刻。眾人上車後,這批待業青年因與小劉又相商無結果,便大打出手。
見事情不妙,我便喝聲制止。有兩個熟悉些(因那時我在街道上過學,常在街上行走,與幾個街道同學家中常有來往),便不再動手,另外有三個人仍用拳頭砸向小劉,我坐在小劉旁,又執仗自己身體壯實,眼見小劉要吃虧,便站起替他擋了下來。並舉起手掌,把其中兩個人,向大巴車中間的走道向後推去,倒退了一米多。
“你們如果把人打壞了,誰也走不了,我們出外打工是求財的,不是打架傷人的”。我大聲喝斥著,“傷人是解決不了問題的,出了事,都是一個地方人,誰也跑不掉。”
與我同村一起出行的,還有兩三個人也一起站起來相勸。車上的人因都是沙窩人,便都出面相勸,把車上突如其來的衝突,總算壓了下去。事後我活動了一下胸肌,深吸了兩口氣,發現擋了那三個人的拳頭,雖然有些紅腫,幸好無事,才心安地坐下。
後來雖沒動武,還是一路走一路有爭執,兩天後總算平安到達了東莞企石鎮,我的心總算放了下來。
這群同鄉鎮上的待業青年,唉,一群欺軟怕硬的貨色。
十幾年後,再遇見小劉時,已變成了劉總。我在縣城創業時,他幫了我的忙,創業失敗的我,至今仍未能還上他當年借我的錢。雖常有聯絡,但這顆石頭沉甸甸的一直壓在我的心頭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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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公司後,蘋便來尋,我便把老家的特產毛粟子、粉炸臘肉、油餈粑、香辣魚給了蘋,以報答她一年多、在伙食上的優待。夜晚她又相邀去了公司俱樂部看鐳射投影。
第二天見了徐主管,又把家鄉味的美食,分享與他。但當日下午,徐主管出了麻煩事,有人在公司意見箱把他給告了。
投訴信公司領導直接給了他,聽說並要扣發他這個季度的獎金(1千元香港幣)。徐主管把投訴信遞給我看時,才知道了真相——原來在辦公室泡妞被人發現了。
徐主管結婚十餘年,老婆又在老家,利用工作的便利,在同車間養了一位相好的情人,差不多有一年多了。
最值得懷疑的人,是被他趕走的組長小周,小劉、阿波與我也知道此事,不可能去投訴他。
“常在河邊走,哪有不溼鞋”?
我想起了在家開縫紉鋪那年,無中生有、遠交近攻、又借刀傷人的閒事……
小支離我家不遠,無意中發現他挺喜歡鑽研無線電,學習修理收音機、錄音機、電視機等日常家電用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