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玩心思不吃虧(九)(第2/4 頁)
能坦然面對,積極應對訴訟,維護自己的權益。同時,我也希望能夠透過法律途徑,公正地解決我們之間的糾紛,避免進一步的衝突和矛盾。
我給妻子打了個電話,跟她商量這件事。她說如果她不需要轉讓就算了,但小智提出的要求是我們必須先清理好,這是合理的。畢竟是為了轉讓地基,所以清理費用應該由他來承擔。不過我們都是鄉里鄉親的,既然他選擇退出,那也沒辦法。而且無論如何,地基還是屬於我們的。
但我心裡表示反對,這麼鬧騰叫什麼事,但妻這麼說也有道理。我又打電話諮詢了小峰,小峰說看合同怎麼寫,如果是訂金就需退一部分,如果寫預付款與定金,可以不退。
當我拿出合同時,還真是小智寫的“訂金一萬元”。有文化就是不一樣,小智是大學生,原來在這裡扣字眼,擺了我一道“龍門宴”呵,這人,也真夠有心計的。
經過法院調停,因當時滿足小智的要求時,我清理地基的四千元由小智付,而我收的“訂金”一萬元,應退六千元還給小智。
如果當初合同上寫的是“定”字,我一分錢也不用退,但寫的是“訂”字,一個“定”與“訂”字的區別,性質竟然有如此不同。
“沒文化,真可怕”呀!
法院限我三個月還清餘下六千元。但當年我沒上班,又沒做生意,到了芒種時三個月到期,卻忘了此事,法院再次傳訊我去的時候,叫立即還錢,不然不讓離開。
沒辦法,打了大姐的電話,讓她送來了六千元錢,我才走出了法院的大門。
唉,自己這麼窮,六千元都拿不出來了。生活,人越困越難過。
我又回了一趟老家,從小星手中拿了六千元,轉給了大姐。因為大姐,錢也是借的,她那幾年更困難。
157
我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,大姐被大姑說了婆家。在那年春天,大姐病了,打了很久的針不見好,總是咳嗽發燒。大姑便與婆家的姐夫請了道派的煙仙。
煙仙本姓鄢,因大別山狐狸危害農戶,總是在村子抓雞逮鴨,眾鄉鄰便請了煙仙,煙仙抓了幾隻小狐狸,惹惱了在此地黃武山(黃毛尖)腳下得道的千年狐仙,狐仙便遣眾狐狸,抓了村子所有雞鴨,並將其咬死,扔在了煙仙大門口,向煙仙鬥法宣戰。
聽說那年煙仙念動咒語,插了令旗佈陣,但不巧鄰村有人請其做法事驅邪,走時忘了拔令旗。而此令旗是專門滅殺狐仙的誅狐陣,插的越久殺傷力越大,並且範圍越廣。原本計劃鎮殺方圓三十里的狐狸,省得再危害附近村民。令旗只需連續插三個時辰,沒承想令旗插了七天。煙仙趕至家中,再撥令旗時,方圓八百里的狐狸全部鎮殺。幸虧千年狐仙法術高強,逃離了陣法。但大別山的狐族,盡數鎮殺,在外圍逃命的少之又少,從此大別山區再無狐族。但也與煙仙結了生死之仇。
煙仙叫人逮了一隻全黑毛的狗,放了十毫升的血,然後加入生雞蛋的蛋清,灑在屋前屋後,插了一個小時的令旗,念動咒語,並用白紙寫字,蓋上煙仙自己的印,在酒碗中燒成灰後,化於水中,讓大姐喝了。當天中午囑咐大姐,吃肉喝湯,能吃多少就吃多少,包三日定好。
當問及狐仙之事時,煙仙說其命不久矣,狐仙一年之內必找他報復。
大姐第二日真的好了。
後來煙仙不到一年,僅半年時間,真的仙逝了。附近村民說煙仙被狐仙告到玉帝那兒,玉帝審判煙仙防衛時殺生太多,被留在了南天門。而狐仙因報復人類,犯了天條,被罰丟入地下世界的萬窟洞面壁千年。
這事後來在民間越傳越玄,沒有老百姓不知道的,但這玄之又玄的傳說,令我們在少年期之前,滿腦子都是費疑猜。
那一年春盡夏來,姐夫用腳踏車,來
本章未完,點選下一頁繼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