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條路究竟怎麼走(六)(第2/4 頁)
個月,某日,此地區域警察通知我,說此條街為掃黃重點區域,不準從事經營修腳店泡腳專案。並建議最好儘快搬遷。
“如果本店涉黃,請出示證據,如本店不合法需要搬遷,請出示檔案並簽字蓋章。”
“我只是建議你搬遷,又沒強行叫你搬遷……”
我當面現場回覆,讓這名執行警察很意外,警察灰溜溜把車開走了。
我作為個體經營者,沒有聘請其他工人。修腳店幹得是正規服務行業,客戶大部分在四十歲以上的中老年人。好不容易經營了兩個月,剛有了些固定客戶,搬遷換新地方,又需重頭再來。
揚州腳藝的陸琴前幾年還評選上了全國人大代表。甲作為一名男技師修腳,怎麼就變成了“掃黃”物件?很是納悶與不解修腳這行業——也是為人民服務的正當行業。什麼時侯修腳足療變成了“涉黃、掃黃”的槍口了?
第二天,這名片警又打來電話,建議搬遷修腳店。
唉!人在屋簷下,不得不低頭。誰敢與警察叫板,搞不好弄個什麼“莫須有”的名頭自己可無法擔當。
我很禮貌並小心的又一次答覆——
“如需搬遷,請出示政府檔案與書面原由。如果沒有這些因素請您給予營業賠償……”
我不由憾嘆——天下之大,難道竟無我容身之地?誰叫自己又撞在“形式主義”的“槍口”之下呢?
後來我去了街道辦事處,反映了這個問題,此事才不了了之。這名片警,也沒再來店裡找我,讓我搬遷的無理要求。
這期間,對面小區的一位大姐,來店裡修腳時才說出來,知曉了其中原因。
客戶大姐說: “一個老頭,去了一家按摩店消費,說其見了貌美如花的年輕姑娘,太過興奮,休克後死在了店裡。造成了這條街美容按摩方面的服務業大整頓。幸虧我店裡,就我一個男人做修腳服務,不然也會被趕走。”
我租的店小,順便賣雁蕩山鐵皮石斛盆栽。街上流動人口少了,生意也清淡許多。
前兩個月,街上多了一群城管協管,店門囗不讓再擺東西了,這是件好事,我由衷歡迎。維持清潔、淨美的街道,人人有責。
我賣的是盆栽,快春節了,那年生意很清淡,偶爾栽上兩盆澆澆水,搬到店門口吹吹風,見見陽光。而每次協管過來,都不允許我放在店門囗,而不遠處的貨店,貨物擺在馬路上他們都不管,別人家店門口的花草常年擺放著都不言聲,而過來過去專門找我的麻煩。
也許是前幾天一名協管沒收了沿街賣菜老農的稱,要放我店裡,我剛好有客人沒搭理他,他自己放在我店裡的小床腳下,當他轉身時出店時,我才發覺稱放在我店裡,大概是我訓斥這名協管,並叫他拿走的原故。
我一個外地人,與他(她)們協管素不相識,也沒得罪他(她)們,如果門店門口全部不讓擺放無話可說,如果是這事專門針對我,真讓人心痛。
我便拍了沿街別家店門口的照片,與他(她)們理論,協管們說專管我,就不讓我擺。我想其他店都送有好處費吧?再不然就與我有舊仇恨麼?
去找了街道辦事處,他們說問不了這些事,還說城管還吩咐他們做事,遇上這幫海寧市城管旗下的協管某些人,我也是無語。
回店後,以後盆栽需要吹吹風時,搬到對面廣場吧!靜心下來想想,這幫協管,有時是吃飽了“撐”不過吧!
盆栽擺兩盆店門囗,給人一種爽悅的感覺,擺放在店裡,更讓顧客心怡,同時,也點綴了城市的容顏。
這名協管遊街走。沒茬也有茬,沒事找事做。這種人跟“無賴媲美”,想想也真恨人。
區長晚飯後散步需經過海馬路。
一日不經意間,發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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