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青春撞了腰(一)(第4/16 頁)
居。陳姓先到,佔椐了古道的交通便利位置。熊姓看中了陳姓的風水寶地,那時盛行賭博,便心生一計,聯合毛鋪的彭氏族人引誘陳姓賭博,而陳姓輸掉了自己的居住地,從此熊姓與陳姓易地居住,到如今熊河後山東面依然埋葬著陳氏先祖的墳墓。
但陳氏依舊在熊河有產業,青爺的暴發戶徒弟八爺看中了陳姓的鑄鐵產業,熊姓勢大,便軟硬兼實,又強行買下了陳姓產業。這樣,陳姓與熊姓積怨日漸加深。
民國期間,軍閥割據,民不聊生,戰爭頻發,各方政治勢力互相角逐。位於大別山豫楚皖相交的熊河,南控荊楚,東瞻皖蘇,北了中原,西掠江漢。今天駐進了楚系,明天改換皖系,後天難不免又來了北洋軍伐,更是爭權奪利,滿目滄桑。然各方勢力佔據熊河,依舊生活如故。
青爺三十多歲時,尚未娶親。管理著後山上的烽火臺哨樓,為部隊與村內的民眾值崗放哨。烽火臺三人一組換崗值班,內騁一名女性做飯、燒水 。
這名劉姓女子,生得眉清目秀,面板嫩白,身材窈窕,回顰一笑嫵媚生,可媲美貂蟬之花容月貌。卻嫁給了高山寨寨主陳老七的內值,這人生得尖嘴猴腮,骨瘦如柴,喜抽大煙。為了生活,劉氏託陳老七尋幫了這份閒適的工作。日常月久,劉氏對青爺便萌生了愛意。
劉氏二十八歲時,兒子已至十歲,上午在熊河學堂讀書,下午放牧耕牛。因劉氏與青爺相好事情傳至高山寨,其劉氏兒子又生得頗似青爺。陳老七叔值便心生惡念。
一日,因孩子放牧時貪玩,丟了牲畜,孩子嚇得回了高山寨,陳老七叔值知曉原委後,將孩子暴打,因失手將孩子置死,便連夜偷偷將孩子屍體送於烽火臺之側。這便訴起了熊陳兩族之間的詐屍案。
陳老七狀告光山縣衙,管理牲畜的熊氏管事行兇殺人,熊氏管事在傳訊中述說懲戒了孩子後,其不知孩子去向。因事實俱在,判了管事死刑,立刻槍決。曾任武昌府的貢生熊古先也無力迴天,以至族人後世積怨,爺爺參加紅軍因傷回家解放後被視為封建官僚之後的黑五類,也是由此起因。
孩子詐屍案之中,劉氏曉知原委,便不願意再回高山寨,與青爺一起結為夫妻。而由此雙方族人引起更多怨恨,便定了一條不成文的規矩,熊陳兩族世代不再相互開親婚配。
在北伐戰爭前夕,因青爺反對時任光山縣行政長官潘智武稅賦過重,而得罪了前來收稅的陳七爺,潘智武帶領隊伍於1927年春擒圍了在烽火臺熟睡的青爺。據鄉鄰們訴說,抓住青爺時,是由於其夜裡睡覺時裸睡而沒穿衣服,人衝進屋子時,青爺正站在哨樓的樑架上,雙手中還握著亂槍飛射的數發子彈。第二天五花大綁將其推至熊河後河坪執行了槍決,當年據述說槍聲響了五次,青爺怒目圓睜死後屍體不倒。從此劉氏從一而終,不再改嫁,終老於熊河。
時隔八十年,時光飛逝,往事如煙,熊陳兩族山水相連,相敬如賓,隨著新時代改革的腳步,早已在三十年前打破陳規陋習,情投意合者終成眷屬……
站在烽火臺的廢墟之上,青山圍繞,白雲悠悠,思憶中為青爺唏噓,回眸一笑為紅顏!
“陳姓不但與熊姓不願開親,亦與劉姓決裂,同樣也是不開親。”但父親對於我與琳的交往,還是有所顧慮的,“我回頭幫忙打聽一下。”
事情發展的還不是水到渠成,耿直的父親做事有些急,得到的答覆自然是遭到拒絕了。
已至深秋,風有點寒意,近十天琳沒來陪我聊天了。
一天黃昏的下午,下著小雨,她打著傘,送來了為我棒織的毛衣,並告訴我她已訂親,是西面滸灣鄉的,她父親尋媒人說的。
由於雨越下越大,便留她去我家吃晚飯,並請了她熟識的工友(也是我的兩個同村姐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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