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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0章 利益交換(第2/3 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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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契約。

眾商戶也是樂在其中,畢竟有了遠東商會做靠山,貨物安全以及結賬都有了保障,畢竟誰敢賴國公爺家的賬呢?

就在大家熱烈的討論陶瓷作坊相關事宜的時候,魏淵又丟擲了第二顆甜棗。

“接下來要設定茶葉、香料、藥品和鹽巴的販售許可證,將由我江南稅務衙門發放。”

魏淵這一席話可不得了,眾人的議論聲戛然而止。茶葉、香料、藥品、鹽巴,這四類物件在當世可都是絕對的違禁品。以鹽為例,春秋時期的齊國宰相管仲是第一個創立鹽政的人。他主張以民間產鹽為主,輔以官府產鹽。民間產的鹽先賣給官府,由國家統一定價買賣,鹽稅就包含其中。

到了漢代,由於技術的進步,私自採鹽的情況變的普遍起來。國家開始明令禁止百姓製鹽,改由官府派人專門負責鹽的生產、運輸和銷售的各個環節。唐朝中後期,鹽政完全成熟了起來。官府收購百姓制的鹽,再賣給鹽商收取鹽稅,鹽商再將買來的鹽根據需求賣到各地,其餘官府不再徵稅。

根據記載,中唐時期,鹽稅收入佔國家稅收的一半之多;宋朝時又增至三分之二;元代更是達到了十分之八,令人瞠目結舌。

鹽稅對國家如此重要,古代對私鹽買賣的刑罰之重也就不言而喻了。一般情況下,販賣很少的私鹽就會處以重刑。刑罰最重的五代十國時期,一經發現,無論數量多少,一律斬首。

明朝雖說延續了前朝的鹽政,可這些違禁品的交易一直由大內派出的鎮守太監們掌握。後來崇禎上臺,將魏忠賢一派的宦官勢力全部打倒,並裁撤了不少鎮守太監。由此產生了極大的權力真空,比如鹽政這塊,就由鎮守太監交到了布政使的手中。可布政使不同於太監,太監即便是專權,但受限於生理缺陷,他們一般對朝廷特別是對皇帝還是忠心的。而布政使就不同了,千里做官只為錢,手裡握著鹽政這麼個聚寶盆,任憑誰都會有私心的。

於是表明看起來完美的制度開始出現了漏洞。鹽業鉅額的暴利使得一些人為了私鹽甘願鋌而走險。有些私鹽販甚至組織武裝力量對抗官兵橫行一方。再加上許多地方官商勾結聯合倒賣,使得私鹽販賣屢禁不止。

魏淵也正是看到了這其中的利害,與其讓私鹽販子們無法無天的野蠻生長,倒不如頒發合法的經營憑證,有意扶植起幾方勢力。如此一來,既能保證社會的穩定,同時也等於變相控制了這一方強有力的民間勢力。

由於想要販售這些違禁品需要很強的財力,很快魏淵便初步選定了幾方勢力作為備選。

首先是茶葉,儘管魏淵斬了秦楚龍。但秦家畢竟是江南世家大戶,很多事還是需要依靠秦家的支援。於是魏淵有意做了調查,選擇了一個秦家的小字輩秦玉龍。這個秦玉龍乃是庶出,雖說與秦楚龍同輩,但年歲尚小。

他自幼在秦家並不受待見,去年才剛剛中了秀才。而且他的父親當年被秦楚龍壓的抬不起頭來,後來鬱鬱寡歡英年早逝,這秦玉龍與秦楚龍雖說是一家,可卻矛盾重重,正好可以為魏淵所用。

當秦玉龍被帶到魏淵面前,得知自己獲得了茶葉的特許販售資格時,那簡直對魏淵感激的是一個五體投地。恨不能將心掏出來給魏淵來看,以表自己的忠心。

當然,秦家內部仍然有不少的反對之聲。可秦楚龍新死,秦家正是群龍無首。再加上秦玉龍手中這張茶葉的黃金通行證,秦家內部一時間也分裂搖擺了起來。

為了能更好的控制秦玉龍,魏淵大筆一揮。將王保財派去了秦家參與茶葉買賣。王保財作為魏淵制定的合夥經辦人,屬於帶薪入股。他全權負責秦家和遠東商會之間關於特許經營證的協調跑辦工作。

當然,魏淵也不是活菩薩。給了秦家這麼一塊香餑餑。自然也要秦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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